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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219                                        公司简称:会通股份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83,63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0,7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70,872.64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91,098,214.8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100,069,087.49元,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9.07%。

  2022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行业,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针对改性塑料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发出了多种行业先进的创新材料,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根据产品特性,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特色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及设定安全库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采购。

  每月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到货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同时确定其安全库存标准,并实时监控原材料的领用情况,及时调整后续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并评审通过后会将需求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生产规划部门根据系统中订单信息组织生产,生成排产计划,最终由各生产车间按照计划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货款,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1)行业的发展阶段

  我国改性塑料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家电、汽车、办公设备、电动工具等产业不断向我国转移,伴随“以塑代钢”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改性塑料的需求不断增加,改性设备及技术不断成熟,相继涌现出我国第一代改性塑料企业。但因为国内改性塑料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落后,国产改性塑料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许多中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等跨国公司占据我国改性塑料市场大量份额。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制造业发展迅速,其中汽车及家电产品快速普及,并且人们节能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促使汽车及家电产品向轻量化、轻薄化方向发展。由于塑料制品对金属等材料替代效应明显,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快速发展。一批国内改性塑料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提升,部分企业在配方设计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一些改性塑料产品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应用于高端领域。

  (2)行业的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改性塑料行业有以下基本特点:

  下游应用广泛:改性塑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下游领域对材料的性能要求不断提高,改性塑料正逐步替代通用塑料与传统材料,成为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之一。改性塑料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下游产业的发展,现阶段改性塑料制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同时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对于改性塑料制品的需求也逐渐提升。

  市场需求大: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改性塑料市场规模为634.5亿美元,预计从2022年到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CAGR)将增长7.4%,预计到2026年全球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13000万吨,改性塑料市场需求大。

  高性能化: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增韧、增强、阻燃、合金化等方法加工改性。在性能上,相较通用塑料和普通工程塑料,改性塑料提升了强度、韧性,具有优异的物理与机械性能,同时也赋予了阻燃及其他新的功能化特性,进而可以满足实际不同的使用需求。

  资金要求较高:改性塑料行业资金壁垒较高。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均主要为大规模集团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也较高;此外,公司同样需要资金用于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进口替代需求量增大:规模内资企业方面,我国产能超过十万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少,与大型外资企业相比,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规模等方面。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且部分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方面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此外,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相比外资企业天然具备优势,因而在国内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的产品为抓手,逐步替代进口需求。

  主要技术门槛较高:改性塑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而不同场景的应用往往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改性塑料行业对于企业在配方、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必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质量标准,在配方设计、产品供给和下游工艺参数配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在改性塑料的配方设计中,树脂原料或改性助剂在品种或数量上的细微变化或可引起最终产品性能的巨大变动,能否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研发设计出适合的材料配方,是行业龙头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

  除此之外,下游市场的更新迭代速度通常较快,对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改性塑料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除与企业的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相关之外,更需要企业在行业内的持续不断摸索与耕耘,积累足够的经验。因此,在短时间内,行业内的后来者难以与业内已形成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的企业相抗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在改性塑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参与起草了21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已成为国内改性塑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行业地位体现如下:

  (1)产品线齐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下游领域。公司拥有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多种特色产品,产品种类丰富,有助于公司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产品获得行业认可,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77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38项。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境友好型生物基长碳链尼龙热塑性粉末涂料”荣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组国赛优秀奖,该材料解决了食品接触、优化树脂合成共聚单体比例和工艺流程等方面问题,改善了流平性和附着力等重大关键技术,打破了国外材料的垄断,为该领域材料实现国产替代提供可能;公司自主研发的低介电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天线罩材料LFPP-1436,荣获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荣誉;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准渐变离子增强次光源高透光、抗光腐蚀隐藏显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受到行业充分认可,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3)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覆盖各领域头部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领域,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结构、稳定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客户涵盖了下游各领域的头部企业:

  家电领域:客户包括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BOE、惠科、博西华、长虹、LG、康冠及万和等国内外知名家电企业。

  汽车领域:公司燃油汽车客户覆盖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长城等知名汽车企业;此外,公司与比亚迪、蔚来、小鹏、理想、威马、赛力斯、哪吒、零跑、广汽埃安、吉利极氪、东风岚图等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达成深度合作,并与国际头部新能源车企建立了合作关系。

  光伏领域:公司已与晶澳、泽润等客户开展合作,产品实现批量供货。

  储能领域:公司材料在动力电池、逆变器、连接器等产品上与国轩高科、多氟多、欣旺达、中航光电等客户达成合作,并实现量产。

  电子电气领域:公司与富士康、春风动力、三花等客户建立了良好客户关系。

  通讯领域:公司的产品已通过华为、中兴、京信、通宇、爱立信、通威、飞荣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并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的新材料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的要求。2022年,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涉及新材料行业政策,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此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明确提出“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力争2025年的自给率提升到85%。”新材料行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广阔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随着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3D打印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兴起,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持续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力度增加。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材料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材料国产化势在必行,进口替代、技术迭代成为未来中国改性材料市场的两大战略主线。

  除此之外,在我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成为“十四五”期间产业政策的主线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迎合这一主线,改性材料行业也将朝着绿色方向发展,材料的回收再生符合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要求,不论是从绿色循环经济出发,还是政策法规要求,可循环再生的PCR再生材料在未来市场有望得到大力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931.11万元,同比增长5.68%。公司积极把握宏观市场结构性调整机遇,在汽车及其他细分领域市场的销售均实现稳步增长,其中在汽车领域实现收入154,038.95万元,同比增长45.23%,包含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47,768.32万元;在家电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56,901.35万元,业务销售稳定;细分市场领域实现销售收入82,441.52万元,同比增长23.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7,463,855.16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188,047.20元,本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664,899.2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10,740,000股后为448,543,6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70,872.64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91,098,214.8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100,069,087.49元,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9.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圆融”)及其子公司、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会通”)、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会通”)、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会通”)、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特材”)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8,666.0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广东圆融、重庆会通、安庆会通、上海会通和会通特材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子公司于会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五)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且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所作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9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8.40%及102.58%。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666.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5.31%及55.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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