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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 2023 年3月 31 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1,511,050股,持股比例为 0.98%;

  (2)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更名为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忠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益恭,199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199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个审计年度签署和复核了片仔癀、福光股份、睿能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亿芯源、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太阳电缆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映科技、福日电子等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江叶瑜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江叶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7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6.60万元(含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6.3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法》(2019年修订)实施前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将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法》(2019年修订)实施前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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