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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96.9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5.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9.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7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53,581,94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1,511,050股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178,260股,以此拟派发现金红利8,809,772.71元(含税)。

  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截至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53,581,94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1,511,050股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178,260股,共送股7,594,632股,本次送股后(利润分配实施前,将回购注销178,260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0,998,31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5,184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478,972.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本年度公司实际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88,744.99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59%(含本次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含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为15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0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上述费用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小屯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唐秀娥、侯艳萍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即152,070,893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3,624,125.93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为0.0895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9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前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78,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满足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中触发值,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7,67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6,270股。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满足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中触发值,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8,260股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60股。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唐秀娥、侯艳萍、倪政雄、何文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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