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15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将公司持有的住宅房地产板块的股权和债权以公开方式出让,公司不再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2019年出售完成后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商业地产和水泥建材,2021年三季度新增燃料油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商业地产:
2023年1-3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5.73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4.71万平方米、工业厂房1.00万平方米、住宅0.02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9,247.71万元(商业综合体9,222.53万元、工业厂房24.64万元、住宅0.54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
● 投资金额:拟对甬舜公司增资人民币3,95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甬舜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达”或“公司”)孙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科环”)和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分别持有甬舜公司79.00%和21.00%的股份。
为提升甬舜公司市场竞争力,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现各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甬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甬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二)增资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增资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100%股权。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2%股权。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持有甬舜公司79%股权。
公司间接持有甬舜公司41.08%股权。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甬舜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甬舜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甬舜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未来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4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与会人员。董事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崔平、邱妘、徐衍修出席会议。监事周红双、蔡晨斌、张波、钟启明、卢一舟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选举董事长、聘任经营班子等五项内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会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确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的依法换届及董事人选的变换,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一)张建军董事长、崔平独立董事、马林霞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张建军董事长为召集人;(二)邱妘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腾飞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邱妘独立董事为召集人;(三)崔平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汪沁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崔平独立董事为召集人;(四)徐衍修独立董事、邱妘独立董事、张建军董事长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衍修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马林霞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聘任赵立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总裁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赵立明先生、张怡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聘任甘樟强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程序和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上述聘任的独立意见。受聘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甬舜公司79.00%和21.00%的股份。
为提升甬舜公司市场竞争力,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现各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甬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甬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3-016)》
五、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一任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简历:
马林霞:女,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立明:男,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历任余姚市财税局企业驻厂员、余姚市财税局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科长、直属税务所所长、余姚二轻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秘。
甘樟强:男,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管理会计师。历任宁波金银饰品厂财务部副经理、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金海岸船务有限公司(中友集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怡:女,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录像带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北京淇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远东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业务部主任、江东家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鄞州石碶分公司销售主管、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鼎:男,199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研究员,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4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与会人员。监事周红双、蔡晨斌、张波、钟启明、卢一舟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与会全体监事以记名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周红双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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