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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如下表,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现金118,038,302.08 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中的4,539,540.26元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 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 12:30—13:0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静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由毛嘉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882,512,50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2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26,475,375.0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2,371,810.41元的50.55%)。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3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嘉明、杜甫、姜清木、郑丽娟、钟静萱、吴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宏和科技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申请等值壹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贷、信用证开立。公司授权总经理杜甫先生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 )拟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 )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项目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招商银行黄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董事会提名谢宜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宜芳女士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2022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及销售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3、2023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廷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49,800万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26号

  经营范围:从事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如需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 104,574.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5,578.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061.65万元。(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2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嘉昭

  注册资本:14,100万美元

  住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玻璃纤维等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0亿元

  住址:嘉义县新港乡中洋村工业区2-1号

  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仁”)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必成”)因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共同实际控制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销售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依客户需求特别订制的产品,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

  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采购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可作为无锡宏仁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无锡宏仁从公司购买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作为生产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及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的原材料。

  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所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主要原材料,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需要。

  上述交易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章程修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并于2023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884,370,000股增加至884,8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884,370,000元增加至884,800,000元。

  因公司有3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公司拟将其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14.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将相关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214.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92.7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1.5万股),合计拟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228.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84,800,000股减少至882,51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884,800,000元减少至882,512,500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884,370,000元变更为882,512,50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就公司上述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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