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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海臣,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及债券公开发行审计、新三板审计等工作,从事证券业务10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 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133                                                  公司简称:泰坦科技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4,071,656股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814,331.2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808,388.08元的13.47%。

  2、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71,6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3,628,66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700,319股。实际转增股数将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通过提供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满足科研工作者、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的科研相关需求,目前已成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致力于为国内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首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日常销售维护及服务,对客户研发方向、历史采购数据及行业趋势进行分析,掌握了客户需求。然后,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研发建设了自主品牌,并以OEM的模式进行生产。同时,为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公司外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并与自主品牌产品共同形成完整的产品矩阵,对外实现销售。最后,公司通过建设科学服务平台“探索平台”、建立仓储物流系统等,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方便、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客户可以在公司“探索平台”上自主选择购买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和第三方品牌产品,并进行一站式采购。

  公司产品覆盖了客户研发准备、研发过程、研发后期和生产质控等科学研发各个阶段,下游客户涵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创新研发型企业等,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等各领域。

  公司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1、科研试剂

  科研试剂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化学和生物试剂。科研试剂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实验中科研试剂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前沿创新的过程选择与结果体现。目前公司科研试剂根据产品特性、品类、品牌和应用等因素主要分为高端试剂和通用试剂两大类,拥有两个自主试剂品牌: Adamas和Greagent,同时对外销售Sigma-Aldrich、Merck、Fisher、TCI等国际知名品牌,提供了超过数百万种不同试剂、形成较完善的科研试剂产品线。

  (1)高端试剂

  高端试剂是指用于分析检测、生命科学、化学合成、材料科学、电子化学等领域的科研试剂,具有品种多、用量小、品质高、价格贵、获取难度较大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合成砌块、材料单体、生物标记物、高纯金属、特种催化剂、标准对照品、色谱试剂、生物试剂等,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食品日化等领域。

  (2)通用试剂

  通用试剂是指用于化学实验、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和化学配方的常用化学品,具有用量大、价格低、获取难度较小等特点,主要包括各类酸、碱、盐、有机试剂、常规溶剂、无机化合物等,是各类应用领域的常规基础科研试剂。

  2、特种化学品

  特种化学品是指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功能性助剂,主要包括醇醚酯类、异构烷烃类、碳氢溶剂、单官能溶剂和多官能溶剂等,具有用量大、需要持续试样、指标参数随客户工艺调整等特点,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食品日化、涂料油墨等工业领域。

  3、科研仪器及耗材

  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分析检测过程中用到的研发设备及相关消耗材料。科研仪器及耗材在科技创新中亦具有重要地位,为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提供实验工具,是科技创新“工具库”。目前公司科研仪器及耗材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拥有两个自主仪器和耗材品牌:Titan Scientific及Titan,同时并外购了梅特勒-托利多(METTLER TOLEDO)、安捷伦(Agilent)、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赛默飞(Thermo-Fisher)、3M、康宁(Corning)等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形成较完善的产品线。

  (1)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的基础研发设备,主要面向客户包括生物制药、石油化工、食品日化、环保环境、检验检疫、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企业,及高校院所、政府机构等,产品主要包括搅拌、分散乳化、天平、水分仪、滴定仪、温控设备、烘箱培养箱、纯水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TOC、离心机、真空泵、平行反应仪、气体检测以及气液相等实验室通用仪器和分析仪器等。

  (2)实验耗材

  实验耗材是指科研实验中所需要消耗的材料,主要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化学、食品日化、水资源保护、分析检测等工业领域客户,及高校、研究所、安监、质检等政府机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耗材、生物耗材、常规耗材和安防产品等。

  4、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

  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主要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与科研相关的配套实验室设计建设和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具体包含:

  (1)实验室建设

  公司为客户提供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从实验室的需求分析、整体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装修到实验室的日常维护运营等一体化全方位服务,确保科研人员拥有安全环保的实验室环境。

  “Titan Scientific Lab”是公司针对不同需求的实验室建设环节推出的品牌,包括: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科研教学平台实验室、国内国际认证实验室、生物医药洁净实验室、新能源高标准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等。公司聚焦通风控制、高低温环境、耐腐蚀环境、超净环境,为各种不同实验室提供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和节能性,并逐步拓展服务至实验室维保、产品更换与升级及搬迁等服务。

  (2)科研信息化服务

  公司的科研信息化服务销售的是软件产品,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为客户提供研发管理、实验记录、分析检测、质量控制的系统解决方案。

  “Titan SRM”是公司的研发信息化系统品牌,是以研制或外购的标准化模块为载体的软件产品,能够将各类科研相关的数据信息整合,为研发的知识积累和决策支持提供保障,主要包含:研发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实验记录本、分析检测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挖掘工具等四大系统,形成完善的实验室管理解决方案。同时,“Titan SRM”还能直接对接“探索平台”,便于客户科研物资采购。“Titan SRM”已有效应用到国内多家生物医药领军企业。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与业务高度匹配的销售、产品开发、采购、生产模式,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产品定义与设计、采购与生产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安徽天地的并购整合,在高纯溶剂产品线实现了自主生产,除此之外,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以终端客户为主,直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采取自主品牌与第三方品牌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在建立Adamas、Greagent、Tichem等自主品牌的同时,还对外销售赛默飞、陶氏化学、3M等国际知名厂商产品。公司通过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判断,将采购的第三方品牌产品与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相结合,共同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

  2、产品开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自主品牌产品。针对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种类较多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产品研发模式。

  首先,公司针对每个产品线设立了相应的产品部,通过客户访谈、客户咨询及数据挖掘、前沿技术及应用趋势等多个维度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其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基础,深入分析市场环境、竞争态势、市场切入点等,确定客户需求与市场供应的关联度。最终,在客户需求分析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公司运用自身专业能力进行产品标准化,确定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包装规格、产品定价等,形成和客户需求匹配的标准化产品。

  3、采购模式

  公司各产品线设立对应的采购部门,负责产品采购。公司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新供应商需要经过相应的资质审核进入供应商目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预测及产品、原材料的库存,确定产品和原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据此进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科研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及耗材产品均主要通过OEM模式进行生产。公司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主要为项目类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其生产环节主要为前期通用软件的开发。公司通过对行业需求分析,搭建了相应的软件架构,通过开发测试形成通用软件产品,并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具备高纯溶剂的自主生产能力。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为“(M7320)”。

  科学服务行业是为从事科学研究和生产质量控制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提供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升级、改造、信息化的科学服务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性行业。行业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包括科研试剂、高端耗材、实验仪器、智能设备、科研信息化、特种化学品,同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从常规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科学服务行业行业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创新技术、采购便利性和综合服务的组合,促进客户科研的顺利进行,通过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提升客户价值,行业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智能制造、化工化学和科研机构等领域。

  科学服务行业作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助力和保障的关键行业,其发展受到了各国的广泛重视,欧美日等科技强国均有强大的本土科学服务公司作为本国创新服务支撑,这些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形成一定规模,通过其高效的经营不仅能够提升本国协同创新速度和成果转化效率,降低科研物资的采购成本,还能保障科研物资安全和科研数据信息的安全有效,形成在行业标准制定时的话语权。

  随着全球科研领域的蓬勃发展,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关行业发展已基本成熟,市场竞争较为平稳。行业内公司,通过行业兼并收购,规模化发展,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也诞生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公司。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科学研究领域起步较晚,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积累层面相较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但在国家政策对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下,我国科学研究支出保持了高速增长,也带动了国内科学服务行业在近年来迎来了较快速的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品领域广,产品种类繁多;(2)产品生产技术复杂多样;(3)客户需求多样化,产品和服务需要与客户需求匹配。

  科学服务行业的技术门槛和行业特性密不可分,科学服务行业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科学服务行业参与者自主核心产品的先进性、产品矩阵的完善性和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的布局范围等方面。核心产品的先进性是指参与者的产品在纯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面具备优势;产品矩阵完善性是考虑到下游客户实验的复杂性、对基础实验产品种类需求的多样性,参与者的产品能够根据下游客户实验需求,为其提供合适的产品系列;销售网络及仓储物流系统是考虑到客户实验过程中对实验产品需求的及时性,参与者需要提前对行业有深入的服务布局,能够方便、及时、高效的对客户需求进行反应。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市场上存在三种类型的竞争对手:

  第一类是同样的综合服务型公司,如赛默飞(Thermo-Fisher)、德国默克(Merck KgaA)、丹纳赫(Danaher)、国药试剂,从未来发展的角度看,该类型竞争对手将是公司未来主要竞争对手;第二类是在细分领域的专业性产品或服务公司,如试剂领域的西陇科学、阿拉丁,仪器耗材领域的安谱实验等,以某类产品或服务见长;第三类是国外品牌在国内的大型代理商。公司将在产品线层面同二三类竞争对手竞争。

  为更好的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双核驱动发展战略,推行产品服务的“平台化、专业化、个性化”,努力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和质量控制人员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目前已成功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供应链整合、专业化咨询的科学服务平台,并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科学服务提供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产品购买及服务是科学服务行业全国领先的模式及发展趋势,双核驱动战略是全球巨头发展壮大的基础。

  一方面,建立自主产品体系并不断发展。科学服务行业是为前沿科学研究和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服务,其产品开发方向与基础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科学服务企业需要根据下游服务客户的研究方向不断开发新产品,为其提供相应的综合服务。因此,科学服务领先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和投入,通过自主核心技术打造出多品类、具有独特优势的高质量自主产品矩阵,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围绕服务客户建立行业基础设施。科学服务行业产品种类繁多,单一企业完全自主研发生产所有产品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因此企业需要外购第三方产品以丰富产品线,全面覆盖各类型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时,科学服务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和服务能力,提高客户体验和服务效率,需要科学服务企业建立覆盖客户的仓储、配送、专业服务体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789.43万元,同比增幅2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80.84万元,同比下降1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915.49万元,同比下降12.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执行有效的。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及子公司、孙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安徽天地、天地生命2023年预计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的,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非公司员工的,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核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47元。截止2020年10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847,701,148.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4,997,62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703,519.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按照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7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2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港联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聚源生物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33.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1,461,320.76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4-00160号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9月9日,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已悉数归还。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尚未归还。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暂未进行相关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4.1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92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079.99万元。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划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增加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聚源生物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总金额不超过77,434.59万元(人民币,下同),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对泰坦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项目期间,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258.30万元,已投入项目使用153.99万元,账户剩余金额104.31万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70,874.12万元,剩余募资资金应为6,396.23万元,期末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377.40万元,差异系《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建设》项目本期结项后转出募集资金3,124.16万元,及累计的利息收入与理财收入1,105.33万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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