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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59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29,242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24,068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2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8)。

  (四)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五)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2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6,003股;

  (二)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90%;4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例为95%,1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归属比例为60%,该等情况合计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065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068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04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24,068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必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2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向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蔡向挺先生、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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