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6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 至05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ile-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6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海明先生
总经理:陈晓先生
董事会秘书:浦冬婵女士
财务负责人:林群女士
独立董事:程安林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26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 至05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ile-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0890888
邮箱:ir@hile-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帆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1-3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缓解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的资金压力,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同意杨凌金海拟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新增总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杨凌金海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借款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上海豪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借款给杨凌金海的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除上述借款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豪园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拟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新增总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杨凌金海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缓解杨凌金海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并同意授权经营层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
2、关联关系
上海豪园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张海明先生、陈晓先生为本次议案审议的关联董事。上述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豪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借款给杨凌金海的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除上述借款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豪园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情况介绍
上海豪园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法定代表人张海明,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海豪园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海豪园资产总额134,241.43万元,净资产133,188.2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18.36万元,净利润946.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杨凌金海成立于2013年2月1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环北路31号,法定代表人陈晓,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兽用环境消毒剂的销售。杨凌金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07%的股权。
截止2023年3月31日,杨凌金海资产总额40,976.67万元,净资产-14,236.0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43.16万元,净利润-268.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 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 合同主体:甲方(债权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 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乙方可以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及借款实际占用日期向甲方支付;
● 支付方式:借款协议生效后10日内支付;
● 其他约定: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借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可适当顺延还款期限。
五、 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杨凌金海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改善杨凌金海资金状况,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做必要的回避,并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利率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低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改善资金状况,借款利息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低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杨凌金海营业执照;
5、上海豪园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4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时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注: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注:原议事规则其余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2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1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8、9、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海明、陈晓、张悦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邮箱:ir@hile-bio.com)。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9:30-15: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六、 其他事项
1、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21
电话:021-60890888
公司邮箱:ir@hile-bio.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3,612.01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5 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0,968.9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3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胤,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勇,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焕琪,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与2021年度相同。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向公司共计20,000万元的借款予以展期一年。
● 杨凌金海的其他股东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但未向杨凌金海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借款展期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借款给杨凌金海的余额为3.45亿元人民币,上述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借款及借款展期的概况
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对杨凌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同意授权经营层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1日与杨凌金海签订了借款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借款给杨凌金海的余额为3.45亿元人民币。
现为进一步支持杨凌金海的发展,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20,000万元的借款予以展期一年,并同意授权经营层签订具体的借款展期协议。
2、拟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主要条款
● 协议主体:债权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金额:合计20,000万元人民币;
● 借款展期期限:展期一年至2024年5月30日,杨凌金海可以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归还,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展期协议为准);
3、关联关系
润瓴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GP)是无锡灏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灏瓴),委派代表为公司董事长张海明先生,无锡灏瓴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先生,陈晓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海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润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已于2022年1月7日废止,但由于润瓴投资作为关联方未能同比例向杨凌金海提供借款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仍认定本次借款展期为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张海明先生、陈晓先生为本次议案审议的关联董事。上述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展期涉及的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灏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海明)
● 成立时间:2017年3月7日
●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号1幢2401室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润瓴投资是由公司、张海明先生、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2018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产品编号:SEB075)。润瓴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灏瓴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先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海明先生,因此润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3年3月31日,润瓴投资总资产11,817.83万元,净资产11,774.91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晓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2月16日
6、住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环北路31号
7、经营范围: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兽用环境消毒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杨凌金海总资产40,976.67万元,净资产-14,236.0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43.16万元,净利润-268.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展期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杨凌金海提供借款,有利于推动杨凌金海业务的发展。公司为杨凌金海的控股股东,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做必要的回避,并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 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自身日常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自身经营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提供的借款展期,有利于促进杨凌金海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展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杨凌金海营业执照;
5、润瓴投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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