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耿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2023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23年1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详见2023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见202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详见2023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详见2023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7、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8、公司下属唐华宾馆分公司与屈孝勇、陈卓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及《设备设施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20年度报告账面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约256.93万元。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1年5月2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陕民终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陕01民初259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该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已在2020年度确认预计负债,计入2020年度业绩。

  19、《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屈孝勇、陈卓以案涉物品损毁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财产损失3010万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2022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2022年5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陕01民初1054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陕0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生效,且执行完毕,因本案中原告屈孝勇、陈卓提供的相关损失清单凭证等材料均在(2020)陕01民初259号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损失证据予以提交,结合其本案具体诉讼请求,可以确认(2020)陕0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已就原告屈孝勇、陈卓在本案中所主张的装修、装饰及物品等相关损失作出了处理,现原告屈孝勇、陈卓再次提起诉讼构成重复起诉,该起诉依法应予驳回。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屈孝勇、陈卓的起诉。”

  2022年5月12日,屈孝勇、陈卓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①依法撤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初1054号民事裁定书。②依法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③诉讼费由公司承担。目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通知开庭时间,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分公司与陕西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店铺租约》,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十年。后双方因租赁、使用等原因产生纠纷。2022年10月26日,陕西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将大唐芙蓉园分公司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大唐芙蓉园分公司继续履行2018年11月20日与比比基公司签订的《店铺租约》;2.判令大唐芙蓉园分公司向比比基公司赔付因重大违约行为导致的各项损失4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大唐芙蓉园分公司承担。2023年4月3日本案已在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法院判决。公司结合该事项实际情况根据审慎性原则,2022年度计提预计负债200万元。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情形。

  22、公司受托管理景区从未因违反或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的相关规定被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调查。

  23、报告期内,公司无查封、冻结资产的情况。

  24、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贷款。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3-01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3-01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耿琳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三、其他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3-01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3)0067 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6,137,455.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5,382,760.57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65,382,760.5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55,059,785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母公司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经审计,公司2022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197,825.13元。受疫情影响公司2022年度景区运营管理、酒店餐饮、演出及经营性项目等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44,184,935.4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5,382,760.57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65,382,760.57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紧抓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通过整合景区资源,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合作模式,突出品牌优势,提升经营业绩,措施如下:

  1、推动人事体制及用人机制改革,持续进行人才盘点工作,进行企业管理人员储备及优化调整,同时迭代完善企业文化内容体系,进一步提炼企业核心文化,不断拓展企业文化内容体系和发展脉络。充分发挥战略发展中心、演艺管理中心、景区运营管理中心、品牌营销中心职能,打造文旅商演产品体系,为公司发展释放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2、加大对外拓展力度,通过全面深化景区策规、管理输出、演艺演出、酒店餐饮、园林物业等板块业务向外拓展,持续深化外拓项目发展合作,全力构建文旅商演综合产品体系。

  3、提升酒店管理运营能力,形成在所属区域内有代表性的文化主题度假系列酒店;通过演艺+景区等形式,推动演艺业务快速裂变式发展;不断挖掘餐饮老字号文化内涵,实现传统餐饮品牌品质焕新。

  4、引入外部优势活动资源,深化多领域的创新探索,积极联动头部品牌,突破传统合作模式,促进资源产业化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文旅产业,拓展景区数字化商业。聚焦年轻人消费市场,不断挖掘与各品牌的合作形式,融合产业、产品、营销三大维度,实现品牌影响力向经营收入的转化,通过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助力公司实现稳步增长。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