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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詹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洋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詹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詹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洋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照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喻志勇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肖浩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为: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 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李东先生、肖浩先生、喻志勇先生,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李东先生,出生于1978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1月-2020年8月工作于紫光日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审计部总监,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总监。

  肖浩先生,出生于198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2019年11月工作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9年12月至今工作于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专职律师。

  喻志勇先生,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南宁和能进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机电设备及各类生存、生活品的进出口业务。2014年3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上海东方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投资人关系、投资人管理、为团队募资等相关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担任广州艾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上海迦灵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6至今工作于沧海(广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它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并认证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后,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现场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契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尤其应当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整合或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它方式占用的情况。担保事项均的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2023年2月25日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确认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形。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可观、公证、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方面的运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健全。

  2023年,我们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东、肖浩、喻志勇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席杨智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8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88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894,360份,占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4,36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4,36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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