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六)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402,746,041.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34,759.28元。现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编制了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八)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十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176号)》。

  (十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该项议案全体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该项议案董事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胡嘉惠女士及许华先生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二十) 《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建立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1:《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2:《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的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变更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变化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二十一)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 《关于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三)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四) 《关于召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具体时间及事项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1年3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初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其中一个专户对应的9,424.91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9550880016453300912,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6,442,336.56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节余资金包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

  注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44.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该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644.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节余资金644.2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九联科技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8元现金股利(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0,607,520.28元,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334,759.28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7,153,92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7,153,928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28,150.74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4%。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63,328,718.08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9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本公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易群,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林映雪,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本次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该公司五楼会议室(惠州市惠南高新技术产业园惠泰路5号九联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分配利润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5、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16日17时或之前将以下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zqb@unionman.com.cn(出席现场会议是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邮编:516025;

  联系电话:0752-5795189;

  邮箱:jlzqb@unionman.com.cn 。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会议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事项,办理具体相关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于员工288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525.10万股,受让股票的价格为4.36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5%。2022年9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525.10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一)调整原因

  2022年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受宏观经济下滑影响、全球芯片供应短缺、国际政治形势及经济环境等多因素影响,公司的国内运营商客户智能终端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同时由于中国移动网络机顶盒集采的推迟,加上2022年12月份公司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大部分员工身体欠佳,开工不足,导致生产、物流及交付受到较大影响,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滑严重。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原则,重点发展技术应用,通过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对资源整合、供应链优化、智能制造能力打造、团队能力提升等行为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同时,公司在保证主营产品资源投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实现新产品的批量化上市以适应市场的新需求。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和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调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便建立中层干部及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故此次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综上,经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及未来员工持股的良性循环,确保在严峻的外部形势冲击下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调整内容

  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归属期及业绩考核营业收入指标,同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原计划:

  

  调整后:

  

  除上述主要调整外,《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相关履行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中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内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调整已经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