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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严格履行职责义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69,451,00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89,817,003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5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6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梁小玲、邹朝珠、王春婵、柯秀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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