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魏江、胡旭微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6、议案8、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9、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5日划至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4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38.37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2.6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447.70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1.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686.0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5.8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67.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公司与子公司中晶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鉴于公司“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201000263123448和20100026373125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33050164722700001546)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为“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为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客观因素及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落后于原计划安排。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34,651.38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382.64 万元以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1,770.94 万元后(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97.80 万元。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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