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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产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526.76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541,295.270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642,600.88万元,净资产为5,827,268.8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8,703,508.82万元,净利润为1,097,607.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相关规定,隆基绿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绿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服务等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按相关规定单独履行决策程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根据独立董事魏江先生本人意愿,不领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烨和孔利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二、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

  四、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bQ0JB2EM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5月2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2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规定”及“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达到《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因未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1.41元/股。公司拟对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7.736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7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1.41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4364万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22.923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84,36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1,017,880股减少至100,633,516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且有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4,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229,23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384,364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84,364元,公司总股本将从101,017,880股减少至100,633,51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01,017,880元减少至100,633,516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满45日后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3:00-16:30

  3、电子邮件:ir@mtcn.net

  4、联系电话:0572-6508789

  5、传真电话:0572-6508782

  6、邮政编码:3131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0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对应的37.7364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0.7万股,合计38.436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017,880股变更为100,633,516股。注册资本由101,017,880元人民币变更为100,633,516元人民币。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405,219.0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280,019.74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4,028,001.97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7,009,760.9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2,745,865.85元。

  (2)虽然在外部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之下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但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1,017,880股,扣除即将回购并注销的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应回购并注销377,364股;合计回购注销384,364股,预计将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后的总股本100,633,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126,703.20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26,883,057.7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合理的。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101.788万元变更至10,063.3516万元,公司的股本总数将由10,101.788万股变更至10,063.351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9、《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1,017,880股,扣除即将回购并注销的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364股(预计将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后的总股本100,633,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经营布局如下:半导体硅单晶生长及晶棒加工以宁夏中晶为主要生产基地;半导体单晶硅片加工以浙江中晶与西安中晶为核心,该业务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以中晶新材料为实施主体,抛光硅片产品将会成为公司未来重要主营产品之一,当前处于客户小批量生产认证过程中;江苏皋鑫在现有高频高压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基础上,通过实施《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扩大产能、研发新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

  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的研发与生产,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完善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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