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周四)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3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议案3-8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④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15层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薇
电话:010-83028816 传真:010-858868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9
2、投票简称:凯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号,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 月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 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1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适用(财会[2022]13号)相关问题的通知》
本公司部分租赁合同满足了财会[2022]13号的适用条件,从2022年5月19日起采用文件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根据解释15号:
A、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B、在判断合同是否为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合同的成本”,不仅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还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16号:
A、公司作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如对此类金融工具确认的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则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B、对于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含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在修改日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594,379.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8,300,678.22元;2022年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1,469,912.8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49,408.0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形式为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分红比例是“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出现亏损;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现金分红的数额。
(三)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实现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594,379.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8,300,678.22元,不满足上述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9.4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65,336,840.24元,实收股本总额为598,280,384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亏损原因
国务院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9月1起实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利益关联方是指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校长、理事、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以及与上述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互相控制和影响关系、可能导致民办学校利益被转移的组织或者个人。受上述政策影响,公司自2021年9月起不再将两所学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符合条例相关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底前陆续完成学校举办者变更相关手续。报告期公司并入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二、应对措施
公司研判当前教育行业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紧密关注新技术、新应用对教育市场和商业模式的影响,抓住时机机遇。公司还将努力通过提升当前业务市场竞争力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赛道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力条件。公司在夯实学校运营服务能力,发掘素质教育培训市场潜力的同时,持续拓展职业教育业务规模,依托海淀国资优势通过与各类院校共建产业学院、学科共建、实习实训等模式,为学校、学生服务,为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
1、顺应政策导向,积极拓展职业教育赛道
公司在职业教育赛道方向重点布局产教融合、学科共建和校企合作领域。当前,国内产教融合还存在着不少痛点,如高校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脱节、校企合作务虚不务实、市场规范化程度低等问题。因此,进一步深化和打通产教融合,探索多样化合作方式培养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就是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目标。
未来,海科职教将采用平台化与生态化发展的思路,与产业链上更多的合作伙伴开展合作,一起通过产业学院或专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双师型教师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数字化校园建设等多种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助力合作学校高质量发展。在专业上,重点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等,并基于此延展到更广泛的职业教育领域,涉足更广袤的职业教育市场空间。同时也会根据海淀区国资体系内其他公司的需求,为国资下属企业提供职业教育培训,从而形成业务闭环。
2、进一步增加教育服务产品的品类,不断提升教育资产回报率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当前业务的规模,提升资产回报率。公司持续为现有学校服务同时,不断提升其办学品质。为满足更多家庭的教育需求,朝阳凯文学校整合全北京优质的师资,在出国方向的基础上增设国内高考方向的办学项目,通过教育服务产品的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在校生人数,提升校园资产利用率。公司也计划利用自持的教育科研楼宇打造凯文职业教育园区,通过教育生态的打造不断提升教育物业的利用率。
3、巩固校内素质教育差异化特色,持续扩大校外素质教育市场
2023年,公司素质教育子公司将继续为两所凯文学校提供多元化的素质教育课程,巩固KAP、KMP特色课程教学成果,同时继续推动冰雪运动等体育项目发展。
随着线下培训全面恢复,在满足两所学校对于优质素质教育课程的需求外,素质教育子公司将持续拓展校外培训市场,优化培训课程体系,打磨效果好、体验好的优质素质教育课程,面向社会适龄学生和家长提供具备“凯文特色”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课程培训和着力打造凯文特色假期营地产品。
除此之外,在体育方面公司将重视赛事发展,着力打造游泳、冰球、棒球等赛事的主办和承办,将公司的场馆打造成为赛事热门主办地,以赛代练,利用赛事提高培训训练效果,全方位提高学员综合素质。
4、轻资产运营管理服务不断延伸,扩大市场份额
两所凯文学校从创建之初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快速投入和落地,到多年的快速积累学校办学和运营经验,体现了公司在学校整体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方面的出色能力。目前公司服务的两所凯文学校无论在地理位置、校园环境及软硬件设施等方面都具备一流的水准,在北京地区独具特色。随着毕业生人数的增加教学品质也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为现有学校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前提下,未来公司也计划通过轻资产输出的方式为其他同类学校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助力其提升教学品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岗位职责及分工确定,并与经营指标挂钩。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5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 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任期与契约管理办法执行薪酬总额,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为年度固定收入,按月进行支付;绩效年薪是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于年度绩效考核结束一次性发放;激励收入包含任期激励、超额利润激励等,在任职期满后根据其任期绩效考核结果以及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进行核定并一次性发放。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为事项涉及全体董事和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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