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0,711,8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仍是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公司产品包括发动机热管理部件和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细分为发动机热管理重要部件;发动机热管理节能减排部件;新能源、氢燃料电池和5G工业液冷及光伏系统冷却部件与模块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1、发动机热管理部件
(1)发动机热管理重要部件
发动机热管理重要部件主要包括传统机械水泵、排气歧管、机油泵产品。
传统机械水泵是汽车发动机冷却系统的重要部件,主要用来使冷却系统内的冷却液循环流动,保持发动机处于合理温度正常工作状态。
排气歧管是汽车发动机排气系统的重要部件,作用将发动机各个气缸的废气集中收集,分管排放,避免各个气缸的废气窜流,相互干扰,减小阻力,增加发动机的输出功率;排气歧管形状长而畸形是为了降低噪音,以便达到排放标准。
(2)发动机热管理节能减排部件
发动机热管理节能减排部件主要指涡轮增压器壳体(简称涡壳)产品。
涡轮增压器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惯性冲力来推动涡轮室内的涡轮,涡轮又带动同轴的叶轮,叶轮压送由空气滤清器管道送来的空气,使之增压进入气缸,再次燃烧,空气净化,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涡轮增压器壳体是涡轮增压器的主要部件之一,具有铸造难度大,加工精密度高,耐高温等技术特点。随着全球汽车行业涡轮增压器发动机占比越来越高,以及混动汽车快速上量,该类产品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2、新能源热管理部件
应用于氢燃料电池冷却部件及模块主要包括绝缘屏蔽电子水泵、大流量多通阀、电子执行器等。
应用于5G工业液冷及光伏系统冷却部件及模块主要包括高功率长寿命电子水泵、氟化液开关阀等。
(1)电子水泵系列产品
电子水泵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三电冷却电子水泵、发动机电子水泵、电动开关水泵、电子机油泵、电子真空泵、电子压缩机泵等产品。
电子水泵是采用压电材料作动力装置,从控制到驱动彻底实现电子化,以电子集成系统完全控制液体传输,从而实现液体传输的可调性、精准性的一种新型水泵;公司自2009年开始研发电子水泵,2011年研发出第一款电子水泵,截至目前公司形成比较完备的电子水泵产品体系,产品功率范围13W到16KW,产品电压覆盖12V平台,24V平台,48V平台,220V平台,350V平台,550V和800V高压平台,最高可达到1500V平台。
(2)热管理系统产品
热管理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热管理多通阀、热管理控制阀、燃料电池热管理控制阀、电子执行器、电动车水阀、域控制器、热管理系统集成及各种变型产品等。
热管理控制阀是汽车热管理模块系统主要部件之一,通过控制冷却液流量,用于灵活切换加热和冷却回路,将可用的热量或冷量输送到需要的位置。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采用精益生产、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用最少的资源、最短周期、最快反应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
经过70多年发展,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直销能力,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销售主要分为两部分:国内整车和主机厂商的配套销售和国际出口业务。
1、研发模式
公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设立了研发技术中心负责研发相关工作。公司研发模式类型主要以自主研发为主,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逐步形成了组织健全、运行高效的研发创新机制。公司研发中心根据市场调研反馈信息进行新产品开发立项,完成立项后进行产品模型设计,并使用CAE专业软件对寿命进行分析计算,在此基础上确定新产品方案,推进组织样件研发生产,样件制作完成后向下游客户装机验证,获得下游客户PPAP批准后进行批量生产并持续改进。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与江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阳理工学院等高校以及汽车行业内优秀整车厂建立合作研发关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双方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签订研发任务协议书,对合作研发内容共同保密,与高校合作研发产生的研发经费由公司承担,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厂商订单要求组织计划生产。公司按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月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车间生产,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产品生产完成后,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生产部门将合格产品进行成品包装并按订单要求及时发货,可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订单发货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寄售模式和直售模式进行对外销售。公司设立了销售部,开展国内外销售渠道和销售终端的建设,维护渠道关系,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公司对主要客户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结合客户的信用和需求量等因素,在与客户协商和沟通基础上,签订年度供货协议,约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如遇原材料上涨等突发因素时,再另行协商。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上半年,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动荡,国内外汽车需求下降,原材料涨价,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加之外部环境导致的物流运输不畅,上游主机厂商产能受限,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承压较大;面对行业发展的困难,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促进了行业的尽快复苏,5月以来,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举措,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随着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地,公司发动机热管理部件订单回暖,下游汽车新能源汽车需求强劲,公司新能源热管理部件产品迅速上量。
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稳步实施“坚韧执着 双轮驱动 精耕细作 铸就品牌”发展战略,主营业务保持稳健经营和良好的发展态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8亿元,同比增长4.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3.33万元,同比减少40.73%。
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发挥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乘用车市场并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以下三方面:
(1)公司发展方向前景广阔
公司借力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和新能源发展大势,主要以电子水泵系列和热管理系统产品为主攻方向,拓展集成水壶加水泵水阀功能、单向阀、电磁阀等产品。产品广泛应用在传统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氢能源汽车,应用范围也将由汽车、充电桩扩展至5G基站、通信设备、现代化农业器械、大型机械装备工业液冷、风力和太阳能储能等民用领域。
(2)公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上海飞龙等8家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公司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4个研发中心,其中上海、芜湖的研发中心为新能源产品研发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专利总数470项(发明专利135项),其中国内专利466项,国际专利4项。
(3)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品牌优势
公司享有国内汽车水泵行业龙头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等多项企业荣誉,并先后参与起草了9项行业标准。
“飞龙”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拥有国内知名客户130多家,国际知名客户30多家,新能源客户110多家,其中涉及氢能源的客户有重塑、亿华通、氢途、Bosch、潍柴、楞次、格罗夫、风氢扬、豫氢、众宇动力、雄韬股份、捷氢、东方电气、国鸿、海卓科技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53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目前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公司已披露产品订单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越南VINFAST汽车定点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越南VINFAST汽车电子水泵定点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飞龙股份收到VinFast Tradingand Production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越南VINFAST汽车”)的《定点意向书》。根据定点意向书显示,公司收到了越南VINFAST汽车多个项目的定点,涉及公司电子水泵和热管理控制阀产品,应用于越南VINFAST汽车的多款车型,已定点项目生命周期内预计实现销售收入合计超8亿元。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已经开始量产,其余项目也逐步批量供货,一切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供应链产能及物料锁定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飞龙股份收到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埃安”)的《匹配埃安60万能扩供应链产能及物料锁定协议》。公司与广汽埃安关于电子水泵签订了2022年后半年及2023年的供应链产能及物料锁定协议,生命周期内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左右。报告期内,项目一切进展顺利,逐步量产,有利于增加2022年度及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2022年9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飞龙股份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科技”)《定点通知书》。根据该定点通知书显示,公司成为零跑科技多个项目电子水泵供应商,预计销售收入超2.5亿元。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已经与客户进行了多轮技术交流、送样、试验,目前已经开始小批量供货。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零部件开发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飞龙股份收到国内某知名新能源车企(基于双方保密协议约定,不便披露客户具体名称)《零部件开发意向书》。根据该意向书显示,公司成为该车企某项目集成热管理模块供应商,预计销售收入将近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为该客户个性化定制的热管理集成产品已试制成功,并向客户提交了产品样件。
(本页无正文,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签字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耀志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9名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2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58亿元,同比增加4.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4亿元,同比减少40.73%;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同比减少39.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并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编写了《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的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4月修订)的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7,496.1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3.33万元;2022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6,107.21万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54.5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5.46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39.1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余额33,582.95万元,减去本期已支付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5,007.12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4,114.96万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4,114.96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00,711,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落实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增强产品国际销售竞争力,加大公司业务领域覆盖范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500万新币设立全资子公司“FEILONG INTERNATIONAL PTE. LTD.”(设立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登载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5、7、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人:侯果
会议联系电话:0377-69723888;传真:0377-69722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6。
2.投票简称:飞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飞龙股份”(00253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2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58亿元,同比增加4.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4亿元,同比减少40.73%;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同比减少39.2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可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监事摆向荣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监事摆向荣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是为落实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增强产品国际销售竞争力,加大公司业务领域覆盖范围。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授信额度
2.公司子公司授信额度
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孙耀忠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拟以货币出资,投资金额500万新币(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子公司名称拟为“FEILONG INTERNATIONAL PTE. LTD.”(暂定名,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注册核准的名称为准)。
新设立公司拟聘任董事孙锋为执行董事;同时为确保对外投资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孙耀忠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FEILONG INTERNATIONAL PTE. LTD.
2、注册资本:500万新币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和出口,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类和电子类产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技术服务;通信和电子类配件的进口和出口。
4、注册地:新加坡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以自有资金出资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子公司设立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新加坡作为亚洲甚至全球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优势,以此向海外其他地区的投资与业务拓展提供支撑,从而更好服务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同时方便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与客户服务,推动未来国际市场拓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尤其是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本次投资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核批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2)经营风险。新加坡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和业务发掘,引进人才、技术和管理,并完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控制风险,以确保战略规划布局的落地。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涌金司库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涌金司库业务:指协议银行依托易企银平台、集团资产池及相关产品与服务,向企业提供的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金融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征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易企银平台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涌金司库项下的集团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本次拟与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
上述涌金司库业务的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涌金司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涌金司库项下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提请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涌金司库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涌金司库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涌金司库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1、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上述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耀忠、独立董事方拥军、财务总监孙定文、董事会秘书谢国楼。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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