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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95.63%,主要系本期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0.81%,主要系屠宰、肉食业务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32.96%,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2.34%,主要系本期应收保证金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3.44%,主要系生猪保险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43%,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0.52%,主要系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32.39%,主要系本期生猪价格波动所致。

  2、投资收益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71.80%,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75.57%,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65.13%,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特别说明: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30,247,747股,占公司股份的0.55%。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牧原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牧原集团和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4.5亿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仍在筹建申请中。

  (2)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5亿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总股本的4.37%。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同意公司发行的GDR 在满足惯例性条件后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还需达成若干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尚需取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Prospectus Office)的批准,公司的上市时间仍有待瑞士证券交易所最终确认,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瑞谷国际农产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从事原材料采购业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瑞谷国际农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东

  拟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拟定注册地址:新加坡

  拟定经营范围:农产品贸易、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添加剂贸易、其他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代理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作为海外平台开展粮食贸易业务,有利于利用全球粮源、商情信息、金融工具等优势,开拓进口渠道,打造低成本优势粮源平台,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有利于搭建公司海外采购平台,开拓进口渠道,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投资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注销事项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信检测”),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MA49BMQT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有胜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钟祥市旧口镇大王庙村10幢1层11幢1层12幢1层

  经营范围:饲料检测、环境检测、土壤检测、药品检测、化肥检验服务,兽医技术咨询与服务,畜禽疫病防治,动物诊疗,兽药、饲料批发兼零售及网上销售,政策许可的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备注: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牧信检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1400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4,933,400,591.5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66,156,512.39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为1,667,244,079.19元。

  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66,156,512.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351,668,929.8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3,002,248.62元,扣除本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1,486,944,233.57元,202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87,878,960.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30,022,486.23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43,002,248.6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及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2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57,842,076.3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705,416,705.24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6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分红总额4,003,494,920.51  元。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曹治年先生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规模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批文到期日之间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次GDR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原《公司章程(草案)》”)并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起废止,公司现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重新进行修订,形成了本次GDR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新《公司章程(草案)》”)。

  新《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适用。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自动终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GDR上市后适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根据原《公司章程(草案)》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起废止,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新《公司章程(草案)》,因此,公司拟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新进行修订,形成GDR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继续适用。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自动终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根据原《公司章程(草案)》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起废止,公司对《公司章程》重新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新《公司章程(草案)》;根据新《公司章程(草案)》及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无需为本次GDR发行之目的对现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自动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鉴于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于 2023 年 2 月24 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并于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原《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同时废止;因此,公司拟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经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原《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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