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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 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6、《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2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27,343,232.6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412,966.70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428,590.3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05,043,366.49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153,028.5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7,985,576.6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80,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597,985,576.67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 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 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及子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 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按照《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与下列表1所列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20.00万元(公司与联营企业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预计发生的2023年关联交易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号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承租及出租等。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不含印尼和声东菱,下同)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467.39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14.47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40.51万元(详见下表2)。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表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

  单位:万元

  

  (三)表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印尼和声东菱)

  单位:万元

  

  注1、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的小数点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桐;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五金产品、压铸产品、模具;模具加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麦志荣;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控项目),电线插头,电缆,开关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叶伟浩;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13号;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 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宝纸品”),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钊;注册资本:1,572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工业区;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 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彩印”),公司董事郭建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范结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二路13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8,064.4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为东菱集团单体财务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7) 广东佳易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易电器”)公司联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廖绍麟;法定代表人:廖绍麟;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社区政和南路1号A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金晖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 公司持有凯华股份38.45%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 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4) 凯宝纸品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凯宝纸品48.98%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凯宝纸品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5) 赛莱彩印是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6) 东菱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7) 佳易电器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谷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佳易电器20.00%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佳易电器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为员工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解决生活困难、购房购车等资产配置;

  3、借款理由: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6、借款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还款方式: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选择,《借款协议》约定;

  8、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风险防范措施

  员工自向公司借款之日起,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有);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 董事会意见

  为了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提供借款,以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团队的凝聚力。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够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够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2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财务资助,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17%。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为305.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4%。

  公司无其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也无逾期未收回的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借款。

  八、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目的: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 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 投资金额: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 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必要性: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7.13%、77.95%和71.06%,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3、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8、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 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 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 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必要且可行的,公司建立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风险是可控的。

  (三)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必要且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3)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八、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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