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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环境卫生领域的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及装备制造业务。公司以建设“生态中国、美丽城乡”为使命,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发展战略,致力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厕所改造管护、农村污水处理等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特许经营权模式或传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厕所管护等服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作为专业的环卫装备制造商,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环卫车辆、垃圾压缩设备、农村污水处理设备、深埋式垃圾桶、厕所类产品等。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厕所管护等,具体如下:

  (1)清扫保洁

  清扫保洁服务主要针对城区、乡镇、村庄的道路、广场、水域及其他公共区域,以机械或人工方式提供清扫、保洁服务。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

  公司结合项目特征及政府原有规划情况,按照“适度集中、区域共享、按线路收转运”方式,坚持“定时收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的原则,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

  (3)厕所管护

  公司结合目前公厕全天候开放的实际情况,采用智慧公厕综合管理系统,确立了全天保洁、设施检查养护、维修更换和定损核实等管护模式,形成一整套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定人定岗定时的保洁和管护。

  2、装备制造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环卫车辆、垃圾压缩设备、深埋式垃圾桶、厕所类产品、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等。其中环卫车辆包含搬运类与作业类两种,搬运类车辆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作业类车辆主要用于对道路的冲洗与清扫,由机械代替人工,提升作业质量的同时降低作业成本;垃圾压缩设备的主要功能是对生活垃圾进行压缩打包,减少体积,提高单车运输量,减低物流成本。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交通运输行业的减排至关重要,公共领域用车将率先实现新能源替代,新能源环卫车采购需求将加速释放,对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布局了新能源技术研发,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功底,在三电系统及上装系统电动化技术及研发应用上取得了突破。通过对行业市场进行研究分析,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产业变革趋势下,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开发了各类型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18吨级纯电动洗扫车、18吨级纯电动清洗车、纯电动扫路机、纯电动人行道洗扫机等,为实现环卫服务的少人化创造了设备基础,同时进行了环卫设备线控技术的研发与探索,为环卫运营设备的进一步升级换代做好技术储备。

  新能源环卫车辆设备研发进展情况:

  

  3、智慧环卫

  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卫系统管理软件属于行业管理软件产品,基于对行业和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公司加强对于物联网、车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研究和开发,并逐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卫系统管理软件包括智慧环卫云平台、智慧公厕管理系统等,形成软件著作权共48项。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合理利润,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通过投资运营管理服务收取运营服务收益;通过装备制造业务的销售获取价值增值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准入和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类和运营项目类,具体模式主要包括询价、比价和招标模式。此外,部分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业务合同中约定由公司采购政府方存量环卫设施设备。

  报告期内,特许经营权业务和传统城乡环卫业务从事的服务内容相似,配置的各类环卫设备设施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垃圾桶、电动保洁车、深埋式垃圾桶、不同功能及吨位的环卫车辆等。上述各类环卫设备设施主要由公司采用集中对外采购、定制化采购和自主生产的方式进行,向各项目公司进行销售。

  (1)询价与比价模式

  询价与比价模式采购的物资主要是原料、零部件等,该类物资供应渠道稳定,主要采取询价、比价模式。公司按照生产计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组织供应商进行报价,并根据比价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按照订单下单并跟踪到货。

  (2)招标模式

  招标模式采取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管理的招标采购模式。按照运营项目进度要求,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发布招标通知,组织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并根据投标结果,签订合同、下发订单、跟踪到货及监督管理。

  3、生产、服务模式

  (1)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模式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客户一般为政府部门。按服务模式可分为特许经营权模式及传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公司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在当地成立分子公司,配备环卫设备,组建运营团队,在运营中心的监督指导下,提供包括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厕所管护在内的环卫运营管理服务。

  (2)装备制造生产模式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产品主要用于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和单独对外销售,装备中心按照技术中心设计的图纸与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装配和调试。一方面,公司针对不同服务区域的特点,可在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配置,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生产线的及时调度、科学管理,可实现不同配置产品生产作业的快速、准确切换,可根据实际需求实现“柔性化生产”。

  公司深埋式垃圾桶、三/四格式粪污预处理器及净化槽等产品及部分环卫装备零部件采用定制化采购方式,即由公司自主设计,并提供技术图纸,第三方生产后,由公司进行定制化采购。此外,针对工期较紧的厕所类产品、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产品,公司将其附加值较低的下料、焊接、框架装配、安装等工序交由外部加工团队,与其签署加工合同并在公司厂区内完成上述工序。

  4、营销模式

  (1)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营销模式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业务的客户通常为各级政府环卫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获取业务合同。通过前期接洽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研,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项目服务价格等因素对拟承接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如确认参与项目承揽后,公司按客户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等相关文件。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2)装备制造营销模式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客户分为政府类客户及非政府类客户两大类。其中,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地方环保局、环卫主管部门、城管局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地方政府下属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城乡环卫运营商及其他环保企业。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参与装备制造客户的各种招标和询价活动,主要以自制产品及定制化采购产品为主,亦存在通过少量外购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于晓霞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建国、陈高才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于晓霞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3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573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261,993,664.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114,924.58元,母公司2022年度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29,678.8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8,483,268.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3,807,091.67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剩余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与其他文件。

  3、 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传真或信函应在2023年5月1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陈 姜伟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311.3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11.3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20.20万元。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31.5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6,394.7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5.95万元,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6,450.66万元;(3)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8,0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450.6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631.5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89.19万元。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5%,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中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56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MA38B55D11

  经营范围:城乡环境整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城乡环卫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垃圾分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护与保洁服务;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场所及景区的清扫保洁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环保与环卫咨询服务;环保与环卫设施设备、车辆及工具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租赁与运营管理;智慧环卫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及销售;环保与环卫工程的投资、施工建设及运营服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分解、处理与处置;农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华赣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62,282,514.9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498,445.88元,营业收入172,328,067.3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5,193.2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西华赣40%股权,董事、副总经理王传华先生在江西华赣担任董事,董事、副总经理于晓娟女士在江西华赣担任监事会主席。

  3、 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向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销售装备等产品。公司预计2023年与上述关联方将产生不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战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根据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支持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及项目建设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573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261,993,664.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114,924.58元,母公司2022年度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29,678.8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8,483,268.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3,807,091.67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剩余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按照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11,393,348股计算,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2,278,669.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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