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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年4月26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工作,且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向董事支付了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工作,且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3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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