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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5,779,747.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4,737,627.88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16日完成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94,070,181.3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3,111,226.38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合计1,936,228.8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将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月31日调整为2024年7月31日。

  注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将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31日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为更好的利用公司研发能力服务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开展全面的检测和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等业务。新设公司名称为山东智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丁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业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业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丁璐、柳金宏、韩岩及关联监事邓群枝、贾密源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二)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侯顺利

  注册资本:1,219,504.864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资产运营管理与咨询;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煤炭的销售;电子商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营性社有资产的管理主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系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1月18日成立的大型涉农流通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为1,219,504.86402万元,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持有100%权益,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署有关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大型涉农流通产业集团,公司与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公司将持续开展与上述公司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及收付款条件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市场化标准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与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产生,关联交易内容与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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