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2年8月3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家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家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储的情况如下:

  2022年08月0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530000004536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3241920106521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107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40062777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209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598707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667599163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0501001008798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7006334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08月03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600630466)。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34.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11)。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募集资金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万元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告》(2022-010)。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527.07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27)。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后认为: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智微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微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市场情况变化,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座13楼1301、1302、1303、1305、1306、1307室的房产用于公司办公,2022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不含税320.05万元;拟租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位于北京市科贸大厦1821室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2022年度未发生交易,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60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系不动产产权所有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系郭旭辉先生配偶,系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胞姐,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1:

  1.基本情况

  姓名:郭旭辉;

  身份证号:320114********0918;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郭旭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单独持有公司30.58%的股份,与其配偶袁微微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0.64%的股份。

  3.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人2:

  1.基本情况

  姓名:袁烨;

  身份证号:340104********1528   ;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袁烨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胞妹。

  3.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1: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查询中原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月租金约为150.0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月租金约为140.00至160.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关联租赁2: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使用。经查询远行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至7.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郭旭辉、袁微微、袁烨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736.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含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736.42万元,其中:信用资产减值准备740.64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995.78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72.6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7.98万元,存货跌价损失2,995.78万元,整体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具体情况如下: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22年损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736.42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6.42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36.4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投资额:11,235.71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9,572.09万元,建设投资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额差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拟实施主体: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议程序:2023年4月26日,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为使募投项目进一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9,572.09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117.58万元的10.06%。

  (四)本次拟新增的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后拟新增的项目名称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235.7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9,572.09万元。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新增的“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最新的业务发展需要、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客户需求,对研发、营销及服务相关的经营计划做出调整所形成的新增项目。同时,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重新论证,将拟继续投入建设的内容,一并纳入新增项目当中。

  (五)变更事项的审议情况及备案报批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23)0186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瑞产业园”建设海宁生产基地,新建3条交换机生产线,预计总投资为9,572.09万元,建设期为36个月,实施主体为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572.09万元,存储于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银行账号:8110301012600630466)。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

  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计划加大在工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短期内亟需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类产品的持续研发、营销推广与技术服务当中,以实现上述目标,抢占进入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下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的轻重缓急,决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减少未来固定资产闲置风险、降低未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建设,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扩大公司营销推广的覆盖面、为区域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服务;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公司在工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持续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金额为11,235.71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572.09万元,剩余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个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打造自有品牌“智微工业”,发展公司第二成长曲线

  公司作为下游品牌商客户的电子设备制造服务商,与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为ODM模式。公司深耕行业,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不断完善产品及服务结构,优秀的研发能力和售后支持形成了自身的行业竞争力、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行业优质客户。为持续优化公司产品业务结构,开拓具备更大市场空间的业务增长点,近年来公司开始将打造工业控制领域的自主品牌“智微工业”作为发力点之一,有望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现阶段,由于自主品牌成立时间较短,工业类产品的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公司仍需加大研发及营销投入,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以夯实公司在新进细分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实施,打造集产品研发、技术服务、营销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技术支持服务。与此同时,在“端边云网”协同架构下,公司将依托于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和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能力,为智能制造、物联网、医疗、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的客群提供从单一硬件产品到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为各行各业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可靠的硬件解决方案,在提升自有品牌产品市场渗透率的同时,推动同类产品的国产化替代进程,逐步提升同类产品在国内外的品牌知名度。

  2.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完善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布局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创造更智能未来”的企业使命,从海内外市场、细分领域市场以及自主品牌等多方面寻求战略发展。技术服务及营销网络的建立运营,是公司开拓海内外区域增量市场、快速响应细分领域客户需求的重要途径。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设备类、网络安全类、工业及其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业务与客群在全国各个区域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现阶段,公司现有的营销网络已无法完全满足在国内市场的增量拓展与存量服务、海外市场开拓、以及自有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战略需求。因此,公司亟需通过进一步加大投入,以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覆盖面更广的技术服务及营销网络。

  本项目计划在昆山、武汉、南京、深圳、东莞、杭州、北京、成都、台湾等地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与营销人员的业务拓展与技术服务水平,优化业务资源布局。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本地化营销服务布局,提升各区域的本地化营销推广力度,为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份额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本项目将同时建立技术服务体系,配备现场应用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完善覆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合作粘性。此外,各地营销网点的属地化运营,也将有助于减少对总部管理资源的占用,提升区域管理效率。

  3.提升综合研发能力,加大工业产品研发力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工业自动化行业技术研究领域与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公司近年来已在物联网终端场景取得丰硕的研发和设计成果,在工业控制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突破与产品落地。为顺应行业技术发展与迭代趋势,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中心的布局与投入,丰富公司技术储备,以保持公司在各细分领域的内生增长动力。

  本项目计划在昆山、南京、武汉、深圳持续进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投入,基于各城市的产业特点的不同,吸收当地技术资源与人才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其中,昆山作为工业生产基地聚集地,能够为工业类产品提供丰富的技术研发应用落地场景;南京与武汉知名高校众多,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多的软硬件产品开发与系统集成资源。

  作为行业少数具备“端边云网”研产销一体化能力的厂商,公司持续加大基于物联网行业、通讯设备、工业产品等的研发投入。作为公司的重点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公司将结合本项目投入,加大工业ARM产品布局力度,打造ARM工业解决方案,包括JSOM核心板系列,JES嵌入式单板系列,JEA行业AI整机系列,JMEC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系列;针对工业4.0场景需求,拓展工业通讯类产品方案,推出工业交换机产品;在工业X86标准品上逐步丰富系列化产品,推出工业类HMI、AI PAD系列标准品;针对机器视觉行业、自动化行业,投入更多精力在整机类产品,推出JET-系列、PAS-系列嵌入式行业专用控制器产品。

  未来,随着各地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点的深入运营,各行业用户的需求建议将更加及时地反馈至同属地的研发中心,有利于反哺研发端的技术迭代及产品升级,从而巩固公司在技术及产品方面的竞争优势。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多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应用布局,能够为项目开展提供参考经验

  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以物联网智能硬件设备解决方案为基础,全面推动智联网场景化应用,在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性进步。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物联网数字化核心方案商的开拓者和领航者,业务涵盖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设备类、网络安全类、工业及其他产品,并拥有全自主研发中心和全资制造工厂。公司在智能硬件领域沉淀出的一套从产品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再到产业价值输出与推进落地实践的完整赋能体系,是其在工业领域开疆拓土的利器,为项目在研发技术和工艺流程方面提供支持。

  基于多行业布局的丰富产品经验,公司内部已经形成了全链条、规范化的研发体系,具备在X86和ARM计算架构下的研发能力,以及包含项目管理、硬件开发、结构开发、软件开发和产品测试的整套研发流程和标准。同时,公司现有的OPS、消费类主板、计算服务器等主营产品,与工控机、工业主板等工业控制领域的计算机产品具备相通的基本框架和底层逻辑,且均以SMT、贴片、DIP、插件、组装、测试及包装为主要工艺流程。面向工业领域,公司具有定制化研发能力,能够针对不同行业需求开发行业专用的定制化产品,例如针对机器人行业开发的凤凰山核心板及整机产品;针对医疗行业研发了专用嵌入式整机、工业平板、核心板等产品;针对工业信息安全领域推出了国产化平台产品。

  综上,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及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工业控制领域独特的生产制造优势,为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经验支持。

  2.完善的营销推广及管理体系,有助于为项目实施提供运营支持

  公司深耕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多年,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行业优质客户。在OPS电脑、云终端、网络安全设备硬件、交换机等领域,公司目前已成为鸿合科技、锐捷网络、视源股份、深信服、新华三等下游客户主要的供应商之一。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其中90%以上收入来自直销方式。公司在规模持续扩大的过程中,已建立起组织结构清晰、职责明确的营销部门,并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及突出营销能力的销售团队。业务拓展过程中,销售团队通过商务谈判、产品展会、行业峰会等方式与客户沟通需求并推广公司的产品,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

  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已专门设立工业事业部,负责工业品的市场调研、品牌建设、产品规划、工业品管控,打开工业品市场,积极发展客户,开拓及维护销售渠道。随着公司以深圳、北京为据点的营销中心的建立,公司将以深圳营销中心为核心进行统筹管理及协调工作,向全国重点区域派遣具备独立开展区域营销工作能力的营销人员开展市场开拓、商务洽谈、客户关系维护、营销渠道建立等工作。因此,公司在工业控制领域的市场拓展可以利用现有的成熟销售团队,借鉴过往营销案例的丰富经验,有效把握工业控制行业的发展特点、技术趋向,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硬件方案。

  综上,本次营销网络的建设是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对现有营销网络的完善和优化。公司现有营销中心在管理和工作对接、区域战略布局以及网点设立、区域销售工作具体开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将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公司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能够为项目研发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持续推进多产品布局、多行业拓展、多场景融合的发展战略,凭借多场景、多类型的场景化产品定义能力,打造柔性制造+智能信息化体系,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在研发技术方面,公司围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以及量产产品的性能提升、优化等诸多方面进行研发投入,通过长期的积累与专业化的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取得了丰硕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有效专利722个,其中发明专利26个,实用新型专利605个,外观设计专利91个,获得165项软件著作权。

  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有多年研发经验、面向行业下游、技术覆盖全面的研发团队,具备在X86、ARM、信创架构下的研发能力,覆盖电子硬件应用设计(原理图设计)、结构设计、PCB LAYOUT设计、射频应用设计、BIOS/EC/MCU等基础软件设计、LINUX/ANDROID系统软件、AI算法移植软件等,形成了全链条、规范化的研发体系,从项目管理、硬件开发、结构开发、软件开发、再到产品测试都有整套完善的流程和标准。

  公司基于自主品牌“智微工业”,已推出工业控制类的工控主板、嵌入式单板、核心板及整机、工业机器人及机器视觉主控板及整机等产品,并将陆续推出工业平板、工业交换机、工业网关、工业路由器等产品。在2022年英特尔工业物联网大会上,“智微工业”在“工业芯片和模块化设计”、“针对工业级工况提高可靠性要求”、“不同工业应用差异化调优”三个维度的考量中脱颖而出,入选首批“英特尔工业电脑优选项目”,工业领域实力得到印证。

  综上,公司在智能硬件领域布局多年,持续加大各方面资源投入,具备雄厚的技术积累以及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为公司研发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以及产品产业化提供可行性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用于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工控类产品等细分领域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营销能力与研发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预计对公司收入、利润情况产生积极影响。在更加完善的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的支持下,公司产品竞争力、业务拓展能力以及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产品定价、业务销售规模、运营收入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优化产品收入结构,扩大公司营收规模,提升整体现金流质量。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备案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