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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依托AI、OpenHarmony(即开源鸿蒙,下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技术能力,持续深耕软件云服务、国产智能计算、开源鸿蒙三大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战略投入、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推动业务结构全面转型升级:一方面,面向 IT 自主创新与万物互联的时代浪潮,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加码对国产智能计算、开源鸿蒙等战略业务的布局。在智能计算方面,公司加大人工智能算力设备的研发力度,不断基于训推一体化、边缘平台构建、模型应用算法优化等提升计算产品性能,并拉通重点行业数字化技术与经验,打造了多款具备差异化优势的智能计算产品;在开源鸿蒙领域,公司持续加码对开源鸿蒙行业发行版的研发投入,并在多个领域打造基于开源鸿蒙的创新解决方案及软硬一体化设备,目前公司已成为华为在鲲鹏/昇腾AI+ 开源鸿蒙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的企业。另一方面,面向报告期内政策环境与技术迭代变化,公司在发力战略新兴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动传统软件业务不断与鲲鹏、昇腾 AI、开源鸿蒙等新技术、新业务相结合,实现传统业务的创新升级。

  (一)软件云服务

  报告期内,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部分行业目标客户的需求出现阶段性延缓,导致公司部分传统软件业务(如传统的考试、教育服务等)发展受到一定限制。面向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在持续为运营商、考试、交通、教育、制造、数字政府等多个重点行业客户提供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以人工智能、开源鸿蒙为代表的新技术的投入,不断强化公司级平台的研发与打造能力,并依托20余年软件行业经验与能力沉淀, 面向多个重点行业推动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创新与升级。

  1.重点领域行业软件服务与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运营商、考试、交通、教育、制造、数字政府等多个重点行业客户提供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在考试领域,面向外部环境限制带来的部分大型考试需求延缓,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海云天在报告期内为全国18个省(区、市)的高考、22个省140多个地市(区/县)的中考以及部分传统大型考试提供网上评卷服务外,也开拓了鹰潭市中考理化生及深圳市中考试点、国家卫健委、交通运输部培训资格认证考试等新领域考试标杆;在运营商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帮助中国联通法务中心完成合同管理系统3.0项目的一期建设,成为业内首个在M域采用全栈国产化技术架构的大型系统,并中标了中国联通集团总部的合同法务平台项目与关联交易平台项目;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升级并优化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稽核、数字视网膜等创新解决方案,并中标了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优化升级一期等项目。同时,公司依托20余年软件行业深厚沉淀,持续加大公司级软件平台研发能力,打造了拓维·梧桐云原生平台、拓维·梧桐Cube开发交付一体机及解决方案,升级并优化了拓维·青鸾IoT物联网平台、拓维·建木边缘计算平台、拓维·玄燕大数据治理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司软件平台产品矩阵,提升软件开发能力与效率。

  2.AI+行业应用研发打造

  作为华为首批授权昇腾硬件生产制造的合作伙伴、华为“昇腾智行”、“昇腾智造”双领域解决方案合作伙伴,公司基于自有AI中台能力,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能力相结合,在重点领域探索AI+行业应用的打造,并曾打造“AI质检”、“AI稽核”等系列行业标杆案例。在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打造了RPA稽核工单机器人产品,并进一步推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稽核解决方案在全国的推广落地;在智慧考试领域,公司创新推出了AI智能评分与AI智能巡检系统,通过构建AI智能评分、AI评卷监测、AI在线监考、AI智能巡检等考试全场景AI能力,为中考、高考等不同场景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3.开源鸿蒙行业发行版及创新性产品与解决方案

  自2020年以来,公司持续卡位开源鸿蒙生态核心共建者,由应用软件向基础软件延伸布局,并于2021年12月成立了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开鸿智谷”)。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开鸿智谷率先在教育、交通领域研发并发布了自有开源鸿蒙行业操作系统“在鸿OS”,并基于开源鸿蒙根技术为底座,自研在鸿控制器、在鸿学生终端、在鸿超级设备管理云平台、在鸿Niobe系列北向应用开发实验箱等一系列软硬一体化智能设备,构建了基于开源鸿蒙的产品矩阵与创新性解决方案。在教育领域,开鸿智谷率先发布教育在鸿操作系统、在鸿学生终端,联合华为发布全国首个开源鸿蒙智慧教育全场景解决方案,并联合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为等共同参与国家信标委教育操作系统国家标准的起草与制定,发布了《泛终端时代智慧教育新生态白皮书》。同时,公司也打造了Niobe系列北向应用开发实验箱等教育教学设备;在交通领域,开鸿智谷率先发布公路在鸿操作系统,联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制定公路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贵州高速成立交通机电联盟,携手华为公路水运口岸智慧化军团等落地了国内首个基于开源鸿蒙的智慧隧道项目。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研发打造的在鸿控制器、开源鸿蒙云收费站也在第25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中被评选为“2023高速公路信息化年度最佳产品”。在智慧城市领域,开鸿智谷联合湘江实验室共同成立了开源鸿蒙创新研究院,联合华为等共同发布了《城市感知体系白皮书》,与合作伙伴共同建设开放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二)国产自主品牌服务器及PC

  公司顺应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精准卡位“东数西算”国家级算力枢纽节点,不断加码鲲鹏和昇腾生态,推进产品与市场布局。在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兆瀚”共创新发布8款昇腾AI产品,2款鲲鹏通用服务器,2款台式机,其中兆瀚RH220T通用服务器产品在工信部电子五所发布的服务器性能测试排名中位列鲲鹏技术路线第一。与此同时,公司结合自身软硬一体化能力,打造了分布式存储、容灾备份等场景的多款软硬一体机产品。2022年9月,公司旗下子公司湘江鲲鹏获华为“优秀昇腾整机合作伙伴奖”、11月获华为“2022年度昇腾最佳实践伙伴”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数字政务、运营商、金融、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打造了标杆级案例。在数字政府领域,兆瀚昇腾AI产品连续中标重庆及长沙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主枢纽中心项目;在运营商领域,公司四次中标三大运营商集采: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2年通用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 (第一批次)、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2年通用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次)、2022年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中国电信2022年- 2023年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在金融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为重庆银行、长沙银行、湖南省农信社、方正证券、贵阳银行、贵州省农信社、甘肃省农信社、兰州银行等提供算力服务。

  (三)手机游戏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火溶游戏专注于海外精品游戏的代理发行、手游的自主研发与海外发行,旗下拥有植物大战僵尸2、啪啪三国1、啪啪三国2等代表性游戏产品。报告期内,受传统代理与自研游戏发展的生命周期影响,公司近年来逐步投入新游戏产品的研发与测试,目前在研游戏主要为《餐厅大亨》(英文名:Chef Squad)。《餐厅大亨》定位以欧美为主,锚定全球份额最大品类(SLG类)市场,在研发初期就联合诸多好莱坞动画工作室,使用大量影视级动画美术资源和渲染技术,目前已处于产品测试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监高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详情请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签订长沙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模块一产品采购合同

  公司于2022年6月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签订了《长沙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模块一产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3,849,051元。详情请见2022年6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04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文颖、秦拯、曹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到期届满独立董事许长龙、张跃、倪正东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66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9%;实现利润总额-101,78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09%。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为449,290.58万元,较期初减少-7.53%;2022年期末负债总额185,151.69万元,较期初增加50.9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365,621,819.30元(母公司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6,294,015.67元(其中含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1,915,834.9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审议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审议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5万股,注销第一个考核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361.2万股。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429.7万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1人。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4、 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因失职或渎职等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万股,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8.75万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47.25万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2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为实现激励计划的一致性及公平性,从而进一步促使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时间/解除限售安排的议案的修订。

  详情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请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6、 审议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9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授予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7、 审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

  详情请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 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 审议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3年 0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04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9~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利害关系股东须对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9: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261”,投票简称为“拓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17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66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9%;实现利润总额-101,78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09%。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为449,290.58万元,较期初减少-7.53%;2022年期末负债总额185,151.69万元,较期初增加50.9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365,621,819.30元(母公司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6,294,015.67元(其中含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1,915,834.9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累积不超过 40 亿元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61.20 万股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8.7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进行修订,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时间/解除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9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授予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在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敬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优秀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白晶,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对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规定对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致同所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致同所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职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交易产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信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可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累积不超过 40 亿元授信额度。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3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50 万股将予以注销;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61.20 万股。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429.70 万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人 调整为 161 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61.20 万股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61.20 万股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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