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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简述

  (一) 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啤酒销量为82.36万千升,比上年同期79.42万千升增长了3.69%;实现营业收入40.06亿元,比上年同期38.33亿元增长了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亿元,比上年同期3.41亿元增长了13.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1 亿元,比上年同期3.35亿元增长13.92% 。

  (二) 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产品档次按消费价格进行划分,包括消费价格人民币10元以上为高档,消费价格人民币6-10元为主流,消费价格人民币6元以下为经济。

  (三) 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按照管理地区划为西北区、中区、南区三个区域。

  (五) 经销商情况

  本期公司新增经销商 158 家,减少经销商 156 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 3057 家,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 2 家。

  三、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四、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o Miguel Ventura Rego Abecasi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Wee Hua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莉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o Miguel Ventura Rego Abecasi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Wee Hua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莉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o Miguel Ventura Rego Abecasi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Wee Hua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莉萍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7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59 号)的有关规定及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2021年更名为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酿”)(以下统称“重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要求,对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组前合并范围相关业务和资产(以下简称“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及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啤酒厂”)注入资产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编制了《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及《关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现将减值测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值测试报告编制依据

  减值测试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与重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要求编制。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协议,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双方将同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酿注入资产。本次重组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包括:(1)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持有的重庆嘉酿48.58%的股权;(2)A包资产: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咨询”)持有的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嘉士伯啤酒企业管理(重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99%的股权、昆明华狮啤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3)B包资产:嘉士伯啤酒厂持有的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70%的股权(A包资产及B包资产统称为“注入资产”)。

  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包括如下部分:(1)重庆嘉酿股权转让,即:嘉士伯香港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重庆嘉酿48.58%的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2)重庆嘉酿增资,即:本公司以资产(包括啤酒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认购一定比例的重庆嘉酿新增注册资本,嘉士伯咨询以A包资产认购一定比例的重庆嘉酿新增注册资本;该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嘉酿51.42%的股权;嘉士伯咨询持有重庆嘉酿 48.58%的股权;(3)重庆嘉酿购买B包资产,即:嘉士伯啤酒厂向重庆嘉酿转让B包资产,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20年实施完毕,嘉士伯香港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重庆嘉酿48.58%股权、嘉士伯咨询和嘉士伯啤酒厂向本公司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A 包资产和B包资产的全部股权,均已于2020年12月完成过户。

  根据本公司重组方案及与重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2020年4月30日为交易定价基准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重庆嘉酿及嘉士伯啤酒厂注入资产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对重庆嘉酿出具了《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1230号)、对A包资产出具了《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拟注入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231号)、对B包资产出具了《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拟购买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7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240号)(以下简称“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报告并考虑本次经济行为、特定的评估目的、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的特定原因,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即重庆嘉酿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2,450.00万元,A包资产和B包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价值分别为577,870.00万元和179,444.00万元。

  参照上述资产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重庆嘉酿48.5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4,344.21万元,A包资产和B包资产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537,554.42万元和179,444.00万元。

  三、业绩承诺情况

  (一)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情况

  1、净利润承诺数

  根据本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香港、嘉士伯咨询、重庆嘉酿签订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基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报告,嘉士伯香港承诺重庆嘉酿48.58%股权对应的2020年、2021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97.71万元、5,891.49万元、6,210.98万元。

  2、盈利差异的补偿

  若在任一承诺年度,重庆嘉酿的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并且截至该年度期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嘉士伯香港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重庆嘉酿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即64,344.21万元人民币)-截至当年期末已就重庆嘉酿股权转让累计补偿的金额(如有),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同时,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本公司对重庆嘉酿48.58%股权部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重庆嘉酿48.58%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嘉士伯香港累积已就重庆嘉酿股权转让补偿的金额,嘉士伯香港应当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差额的部分,重庆嘉酿48.58%的股权减值测试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重庆嘉酿48.58%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即64,344.21万元人民币)。

  (二)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情况

  1、净利润承诺数

  根据本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香港、嘉士伯咨询、重庆嘉酿签订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基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报告,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咨询承诺2020年、2021年、2022年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和分别不低于56,540.03万元、76,763.68万元、80,890.71万元。

  2、盈利差异的补偿

  若在任一承诺年度,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项下各公司产生的损益加总计算后,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并且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项下各公司产生的损益加总后,截至该年度期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嘉士伯啤酒厂和嘉士伯咨询应以现金方式向重庆嘉酿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A包资产及B包资产交易价格总和(即716,998.42万元人民币)-截至当年期末已就重庆嘉酿增资及购买B包资产累积补偿的金额(如有),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该部分现金补偿数额由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咨询分别承担,其中,嘉士伯啤酒厂承担的补偿比例为25.03%,嘉士伯咨询承担的补偿比例为74.97%;同时,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对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咨询累积已就重庆嘉酿增资及购买B包资产补偿的金额,则嘉士伯啤酒厂和嘉士伯咨询应当以现金方式向重庆嘉酿补偿差额部分,该部分现金补偿数额由嘉士伯啤酒厂、嘉士伯咨询分别承担,其中,嘉士伯啤酒厂承担的补偿比例为25.03%,嘉士伯咨询承担的补偿比例为74.97%,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减值测试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注入资产(包括A包资产及B包资产)交易价格总和(即716,998.42万元人民币)。

  (三)业绩实现情况

  1、重庆嘉酿业绩实现情况

  重庆嘉酿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21〕8-154号、天健审〔2022〕8-89号和天健审〔2023〕8-151号),期内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21〕8-155号、天健审〔2022〕8-90号和天健审〔2023〕8-152号),期内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重庆嘉酿及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完成了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四、减值测试过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重大资产重组的三年业绩承诺补偿期满,本公司对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权及嘉士伯啤酒厂注入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一) 本公司委托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对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权及嘉士伯啤酒厂注入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委托前本公司对坤元资产评估公司的资质、能力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二) 坤元资产评估公司根据价值评估目的、价值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情况,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作为价值评估方法,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三) 坤元资产评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对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出具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涉及的原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48.58%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124号)、对A包资产出具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涉及的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原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增资注入股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125号)、对B包资产出具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涉及的原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购买的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7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126号)(以下简称“坤元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资产评估报告所载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337,39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59,530.21万元,按持有48.58%股权比例计算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63,904.06万元;注入资产纳入减值测试的A包资产和B包资产的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评估值分别为1,489,790.00万元和223,146.0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82.78万元和51,222.43万元。

  (四) 在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充分告知坤元资产评估公司本次价值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对于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已要求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及其说明中充分披露;对于价值评估所使用的假设、参数进行了复核,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五)根据评估结果并扣除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权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利润分配的影响,计算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权是否发生减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注:对2022年12月31日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时,因股东增资而增加或减少的资产均未纳入评估范围,故重庆嘉酿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的增资对前述评估值无影响。

  根据评估结果并扣除注入资产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利润分配及增资的影响,计算注入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五、测试结论

  经测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原合并范围重庆嘉酿48.58%股东权益的评估值扣除补偿期内利润分配的影响后为187,324.61万元,相比重组日交易作价64,344.21万元,未发生减值。注入资产股东权益的评估值扣除补偿期内利润分配及增资的影响后为2,000,612.68万元,相比重组时交易作价716,998.42万元,未发生减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8-153号)及《关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8-15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与重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及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的结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之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于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实现。业绩补偿义务人嘉士伯香港、嘉士伯啤酒厂和嘉士伯咨询已经履行了业绩承诺,无需实施补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A包资产及B包资产未发生减值,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0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3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

  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

  3、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2023年 5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5、会议登记地: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3层

  6、邮编:510623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召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3层

  3、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李晓宇女士

  联系电话:4001600132

  传真:020-28016518

  邮箱:CBCSMIR@carlsberg.asia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无效授权。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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