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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威腾能源科技”)、威腾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工程”)。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7,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215.6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7,000万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以子公司项目资产抵押,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在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内因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预计额度。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就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根据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情况而定。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威腾新材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6、经营范围:光伏电子产品及配件、光伏焊带、助焊材料、光伏组件及配件、金属制品、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威腾能源科技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蓄电池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威腾电力工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瞿勇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担保对象威腾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及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子公司威腾新材以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子公司威腾能源科技以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子公司威腾电力工程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业务,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子公司威腾新材以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子公司威腾能源科技以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子公司威腾电力工程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业务,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215.6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13%,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蒋文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2.40%股份的股东蒋文功,在2023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股东蒋文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2年年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蒋文功提议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5:00:00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5月1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会听取《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2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13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文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素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文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素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文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素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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