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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况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076,147.02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060,442.98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53,182.89元,回转2,500.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422,964.13元,回转13,204.04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076,147.02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060,442.98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认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震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利息支出242.00万元,上年同期利息支出0元,主要变动原因为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投资收益变动情况说明:根据参股企业提供的未经审计的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本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3,771.18万元,上年同期投资收益金额-2,592.26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6,363.44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7.56万元,较上期增加3,076.42万元,主要为子公司裕维生物销售回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9.96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裕维生物改扩建生产线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主要为本期支付利息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28,802.80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338,587.46元,同比增长9,643.76%,本期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裕维生物。

  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97,530.60元,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8,287.63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本期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子公司裕维生物盈利。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59.14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持有华夏银行股票61,504,100股,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39%。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完成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拟出售华夏银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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