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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393,169,072.2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8,066,864.54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0,252,887.74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0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5月履职,截止2023年5月,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现提名李延永、刘福安、信衍彪、崔美芝、马浩、刘东升为公司第九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苏理、王鲁琦、刘建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人(税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 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两个解释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李延永,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9-1989.7 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业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0.9-1993.5 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9 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深圳博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国信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优利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惠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省惠民县晨光实验学校法人代表、深圳市裕达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元骏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滨州益佳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董事、董事长。

  2、刘福安,男,198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金品经贸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滨州中谷麦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3、信衍彪,男,1966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经济师。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滨州无棣大洋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企管处处长、滨州祥荣生物科技饲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世通环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滨州鲁源畜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董事、董事会秘书。

  4、崔美芝,女,1973 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 年12月起历任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部长;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山东麦便利商业有限公司总监助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董事、财务负责人。

  5、马浩,男,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省畜牧兽医职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2014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场长,现任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董事。

  6、刘东升,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2013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分行员工、2014年5月—2019年7月期间个人创业、2019年8月—2022年3月任利农检测(滨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苏理,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发酵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毕业至今就职于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二级研究员。国家首批通过认证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山东省首批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2、王鲁琦,男,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记账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现任山东黄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3、刘建雷,男,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任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滨州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副主任,滨州市滨城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3-00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项目名称: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尚需根据相关有权部门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一、 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即:拟以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就具体事项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全权办理本项目的所有事宜,该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尚需根据相关有权部门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

  黄原胶(Xanthan gum)是由野油菜黄单胞菌(Xanthomnas campestris)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如玉米淀粉)经生物工程生产的一种微生物胞外多糖产品。它具有独特的流变性,良好的水溶性、对热与酸碱的稳定性、与多种盐类有很好的相容性,作为增稠剂、悬浮剂、乳化剂、稳定剂,广泛应用于食品、石油、陶瓷、纺织、印染、医药、造纸、灭火、涂料、化妆品等20多个行业,用作30~40多个品种,是目前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且用途极为广泛的微生物多糖。

  2、建设地址

  该项目拟建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公司及厂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可充分利用厂内现有的设施,以降低项目投资。

  3、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7,542㎡,购置各类生产设备300余台(套)。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黄原胶的产业化生产能力。

  4、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实施期限从2023年08月至2024年08月。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① 项目投入总投资48,994.6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6,652.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42.3万元。

  ② 项目建设投资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玉米。内蒙古地区是我国优质玉米的主产地,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本项目通过转化玉米淀粉生产黄原胶,生产成本低,产品价值高,生产工艺绿色环保,并且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基础设施,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实施本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公司所处的地理环境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及当地丰富的玉米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可持续化的发展道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属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夯实公司实业基础,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四、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该产品大量用于石油开采,存在着国际石油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

  2、 工程方面的风险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十分重要,如果对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情况探测不清,将会致使项目在生产运营甚至施工中出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3、 投资方面的风险

  若由于工程量预计不足、设备材料价格上升、计划不周或外部因素导致建设工期拖延导致投资增加等。

  4、 融资方面的风险

  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与融资成本有关。本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是以建设单位目前拟定的融资方案、融资成本进行分析的。如遇融资方案变化等情况都将使项目的经济效益随之变化。

  5、配套条件方面的风险因素

  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外部配套设施和原材料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给项目建设、生产和运营带来困难。

  6、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 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两个解释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 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393,169,072.2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8,066,864.54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0,252,887.74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预案。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产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重要民生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食品制造业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相对较小,除逢重大节日有小量波动外,经营活动全年没有明显的季节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推进、食品需求刚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食品加工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产业规模将稳步扩大。

  公司主要产品为谷朊粉、食用酒精、食糖。

  1、谷朊粉

  谷朊粉主要从小麦粉中提取。从国内市场看,小麦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小麦种植面积较大,为我国谷朊粉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原料基础。我国谷朊粉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集中在河南、河北以及山东等地区,市场上的谷朊粉产品品质参差不齐。随着市场需求升级、市场监管日渐严格,谷朊粉产业结构将不断优化,谷朊粉行业正在不断向品质化、高端化以及高附加值方向转变。

  从国际市场看,谷朊粉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不同行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显示,自2021年开始,我国谷朊粉出口量已连续两年突破新高。2022年国内谷朊粉出口总量为223,076.9吨,较去年同期增加55,427.1吨,同比上涨33.06%。2022年,我国谷朊粉主要出口国家是荷兰、澳大利亚、越南、智利、泰国、韩国等国家,向这些国家出口谷朊粉占比达到91.45%。

  2022年公司产品出口澳大利亚1000吨。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

  近两年,国内谷朊粉市场受出口量影响,价格扶摇直上,屡次突破历史新高价。2023年,从欧洲能源危机消息面来看,若无政策方面限制,出口或仍偏多,继续直接影响国内市场价格。

  2、食用酒精

  我国是酒精生产及消费大国,2022年中国食用和工业乙醇产量接近662.91万吨,较2021年增长接近10.40%。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可以看出,近年来化工及医药领域,对酒精的消费量有明显增长趋势。

  从国内酒精生产看,原材料玉米、木薯占比高。由于受种植面积、农村劳动力等因素的影响,玉米种植成本在增加,酒精价格走高趋势难有回落,这也将带动以其他粮食作物为原料的酒精价格。从近期判断,不同领域消费酒精有增有减:白酒消耗乙醇量继续下降,化工和碳酸酯等领域将继续增长。随着供应增加,无水乙醇和优级乙醇竞争将会加剧。

  3、食糖

  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食品加工行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原料。同时,食糖也是人体所必需的三大养分(糖、蛋白质、脂肪)之一,人体活动所需能量的70%是来源于糖类供给,糖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国食糖产业飞速发展,在世界食糖消费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内食糖从糖料分布地域来看,呈“南甘北甜”的格局,甘蔗制糖业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等地,甜菜制糖业集中在内蒙古、黑龙江等地;从食糖生产结构来看,国内拥有以甘蔗为原料的蔗糖加工、以甜菜为原料的甜菜糖加工和以进口原糖为原料的精炼糖加工业态。

  国内供需形势:据中糖协产销简报:2022年全国糖料种植面积为1,944万亩,其中甘蔗种植面积1,667万亩,甜菜种植面积277万亩,预计22/23榨季全国食糖产量为1,010万吨,其中甘蔗糖产量为897万吨,甜菜糖产量为113万吨,2023年度食糖产量预估较上年小幅增产。预计中长期糖价重心下移为主基调。就消费而言,食糖作为国内刚性需求品,每年销量变化不大,基本维持稳定态势。从年度周期看,即便糖价走低,食糖市场总需求基本仍处于饱和状态,预计2023年国内糖需求仍处在1,400万吨附近。

  进口情况:自2020年7月1日起,进口食糖配额外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近三年进口糖数量维持在400万吨以上,食糖进口量维持平稳状态。

  终端消费:下游终端需求量持稳。就白糖下游的需求而言,主要有饮料、糖果以及糕点等其他食品的添加,其中前三者占比在60%以上。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及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增强,饮料市场的增长及需求保持相对强劲。市场上不断推出新型饮料产品及新颖的行业趋势有助于支持饮料行业的增长。从规模以上企业含糖食品产量数据分析:2022年以来成品糖产量较去年同期微幅上涨,市场用糖需求维持稳中略涨态势。软饮料需求同比出现微幅下降,抵消部分成品糖需求增长,2022年终端市场用糖需求维持稳定态势。

  2023年白糖市场行情展望

  国际市场,2022/23年度(10月至次年9月)全球糖市供需进入过剩状态,且过剩值逐渐上调,主要因为泰国、印度糖产量有所恢复,市场供应增加明显,预计2023年国际糖价重心继续下移。

  国内市场,对于2023年而言,22/23榨季全国食糖预估在1,010万吨附近,较上年同期小幅增产。进口糖数量预估仍在500万吨左右,2023年度我国食糖供需处于略宽松状态。综合来说,预估全球食糖供需过剩,国际糖价重心下移。在国内外糖价联动效应依旧较强的背景下,国内食糖产量小幅增产,预计2023年糖价格重心下移为主。(以上资料数据来源:瑞达期货)

  我国是第一粮食生产大国,也是第一粮食消费大国。随着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我国粮食产业经济迈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在此背景下,粮食深加工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上档的重大机遇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食糖、谷朊粉、食用酒精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于子公司裕维生物生产经营。

  (一)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

  1、主要产品

  谷朊粉:

  谷朊粉是以小麦或小麦粉为原料,将其中的淀粉或其他碳水化合物等非蛋白质成分分离后获得的小麦蛋白产品。又称活性面筋粉、小麦面筋蛋白,主要成分为蛋白质,含量约75%-85%,是营养丰富的植物蛋白资源,此外还含有谷氨酸、谷氨酰胺、脯氨酸等多种氨基酸以及淀粉、纤维、脂肪和矿物质等成分。具有粘性、弹性、延伸性、成膜性和吸脂性,是一种优良的面团改良剂。广泛用于面包、面条、方便面的生产,也可用于肉类制品中作为保水剂,同时也是各种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生产中重要的优质蛋白添加物、高档水产饲料的基础原料。目前国内面粉生产企业还把谷朊粉作为一种高效的绿色面粉增筋剂,将其用于高筋粉、面包专用粉的生产,是增加食品中植物蛋白质含量的有效方法。另外,谷朊粉具有质地均匀、机械性能强、相对不溶于水、可降解、与生物相容等优势,还可在可食性包装膜生产中广泛应用。随着饮食消费升级,谷朊粉市场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展。

  食用酒精:

  酒精,学名乙醇。乙醇不仅是重要的基础化学品,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用于制造饮料、香精、消毒剂等。无水乙醇可以作为汽油添加剂即燃料乙醇来使用,能够有效改善汽油品质,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是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而得的供食品工业使用含水酒精。食用酒精可以勾兑白酒;用作粘合剂;硝基喷漆;清漆、化妆品、油墨、脱漆剂等的溶剂以及农药、医药、橡胶、塑料、人造纤维、洗涤剂等的制造原料,还可以作为防冻剂、燃料、消毒剂等。

  2、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裕维生物总资产为40,203.69万元,净资产5,415.70万元,营业收入32,721.61万元,净利润为1,915.70万元。

  3、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裕维生物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主要通过将面粉加工为谷朊粉和食用酒精,对外销售取得其在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增值。

  (2)采购模式

  裕维生物采购的原料主要为面粉。

  采购流程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部门根据在手订单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采购需求,采购部门结合生产、仓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发货到公司后,经品控部门检验后由物流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据及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在日常管理中,裕维生物制定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档案库。在启用新的供应商之前,裕维生物会检查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三方检测报告等资质,并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测等方式对其进行评估,如供应商资质完备、生产经营正常、原料品质可靠、加工能力较强、供应稳定,方可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目前,裕维生物主要产品为谷朊粉、食用酒精。主要生产安排,系结合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订货情况、安全库存安排、人员、设备管理要求等安排生产计划。

  产品生产的主要流程包括:销售部门根据合同订单,联系生产部门进行排产;沟通技术部门确认工艺配方;生产部门提前备料;品质管理部门对来料面粉进行接收化验,产品的生产与过程检验;合格产品入库,产品出库检验及出库。

  (4)销售模式

  谷朊粉、酒精作为大宗工业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是“经销+直销”的销售模式。对于不同客户,裕维生物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裕维生物优先保证资质信誉较好、订货批量较大客户的供应,同时兼顾中小用户的订货需求。

  (二)母公司食糖业务

  报告期内,母公司制糖业务主要以原糖委托加工业务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58.60万元。

  业务模式:公司经商务部审批,取得原糖配额进口指标。由于数量较少,公司委托符合条件的制糖企业加工。制成品由公司选择客户销售,赚取利润。公司食糖业务主要以与其他糖企合作委托加工原糖为主,受原料限制,业务规模较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论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春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为征,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上述费用由中兴华所根据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发表意见如下:

  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经查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收费标准公允,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需求。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3-00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认为该项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发行方案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3-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王涛、李凤环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 3 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二、第五、第六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简历:

  1、王涛,男,1975 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滨州市汽车检测技术服务中心、滨州银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月至 2022年3月任山东康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监事、监事会主席。

  2、李凤环,女,1987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招标网信息专员、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软硬件测试专员、建行济宁市行信用卡中心征信审核内勤、山东康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2022年5月至今担任华资实业监事。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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