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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诚,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热景生物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热景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热景生物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润建股份、信安世纪、荣信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茹、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飞、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诚2020年5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拥有高素质的业务团队,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确保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准确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情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解中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石永沾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解中超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中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解中超先生简历

  解中超,男,198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准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南方民和北京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普华和顺(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5号文、16号文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15号文要求上述两项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同时,16号文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已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预计交易金额1,500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2、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成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初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诊断试剂、向关联人采购设备(生产、研发设备)。

  

  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 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前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减少2023年度折旧金额约3458.63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公司固定资产历史实际使用年限和设备状态,参考行业惯例,公司对相应类别的固定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

  公司现有部分测试仪器性能稳定,使用寿命明显超过原定的5年折旧年限,原来按5年计提折旧未能真实反映该资产实际带来的现金流入状况。因此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测试仪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

  2、 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前的折旧年限:

  

  4、会计估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延长为10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折旧年限: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

  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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