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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57                                         公司简称:金达莱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8,616,143.16元,总股本276,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6,000,000.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系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长期专注于解决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的痛点、难点,立足自主创新,先后攻克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污泥源头减量等技术难题,独立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和JDL重金属废水处理新工艺,并在全国村镇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广泛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公司以自有核心工艺为支撑,不断整合产品、技术、生产与服务,构建起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与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体系,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及以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推广为核心的产业链和以技术创新能力为主导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三大业务的简要情况如图所示: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水污染治理装备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由污水提升系统、曝气系统、膜系统、产水系统、反清洗系统、电气系统、壳体以及其他标准部件等高效集成,配合自主开发的集反清洗、曝气、产水、液位等于一体的PLC智能控制系统,实现了系统自动化控制和远程智能化监管,布局科学、合理,一体化程度高。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主要根据客户快速实施或相对分散的治理需求进行生产、销售,产品按外形可分为罐体和箱体,其技术原理、产品性能均一致,该产品实现了标准化生产。作为标准化产品,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根据客户进水水质、出水要求、处理规模等形成了系列化标准装备。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的产品外形和主要优势如下:

  

  公司的水污染治理装备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分布可集可散、地域可城可乡,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强,在村镇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市政污水处理等领域快速推广,促进了水环境治理事业提质增效。

  (2)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该业务主要针对相对规模大、集中化的水环境治理需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设计、物料采购、预加工及二次开发、现场系统集成、调试、售后维保等一揽子服务,对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为客户提供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基于自身水污染治理装备在村镇污水处理等领域积累的口碑,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实施的中大型项目具有集成度高、水质好、占地小、建设周期短、综合成本低等特点,公司逐步将FMBR工艺应用于市政污水处理厂扩容或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同时,公司项目可建设为地下生态水厂、地上公园的智慧生态水厂模式,形成水城相融、人水相依的生态水景公园,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3)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

  实现良好的水环境治理效益需要先进的装备、设施,也需要专业的运营。目前,我国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加速推进,第三方治理机制加速完善,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对专业机构“全托管”运营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独创了集“信息感知+多端互联+大数据分析+精准决策”为一体的FMBR水环境智慧系统,实现了人工监视向智能化管控的技术革新,助力传统污水处理厂向智慧生态水厂飞跃升级。同时,结合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的“流动4S站”,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丰富了业态,实现了核心技术产业链的纵向延伸。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形成了以自主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推广为核心的产业链和以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为主导的市场竞争力,构建起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与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体系,通过三大业务的开展获取收入和利润。公司订单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方式获取。

  2、采购模式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公司采购中心依据《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服务能力、价格等信息进行调查、评估;对于重大采购或公司新产品开发所需的供应商,采购中心人员需现场实地考察其生产及配套能力,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采购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根据供应商合同履行、产品质量、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除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制度外,采购流程也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核验程序。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新余金达莱和宜兴金达莱,具体实施部件预加工、水污染治理装备生产,以及水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的建设。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并结合市场预测的方式安排采购、生产。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主要在车间内生产,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待执行合同、预期合同、库存等因素安排次月的生产;公司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的部分物料直接运送至项目现场,部分物料在车间完成预加工及二次开发后运送至项目现场,系统集成过程均在项目现场完成。公司泵、风机、装备外壳、膜、钢材、管材、电气元器件、电缆等均为外购原材料,其中,装备外壳、设施柜体等属于非标原材料,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定制采购。

  4、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方式获取,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直销模式包括了自行开发和居间代理两种类型,详见下表: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进入“十四五”以来,我国水处理领域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化,产业发展日益均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提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并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2022年1月,国务院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构建集污水、监测监管能力等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措施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六个维度提出了减污降碳的具体路径,对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跨国水务企业是我国污水处理市场的竞争主体,呈现出国有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等政策的陆续颁布、实施,专业的水环境治理企业通过BOT、BOO、O&M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水处理项目,取得快速发展。同时,大型国企、央企也纷纷加入水环境治理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监管的升级和常态化将推动行业回归专业本质,环保企业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将成为参与行业竞争的核心力量。

  水体污染构成因素复杂且多元,污染物种类多、含量各异、变化快,而市场对于污水处理效果及效益的要求日益提高,监管也日趋严格,这就要求污水处理不再仅仅依托于传统污水处理技术工艺,而是需要与时俱进,持续创新,在处理效果效率、降本增效方面持续发力,以实现更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目前常见的污水生化处理工艺可分为自然生态型和人工强化型两大类,其中自然生态型主要包括人工湿地、稳定塘以及土壤地下渗滤处理工艺等。人工强化型工艺是目前主流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工艺、MBR工艺,以及公司开创的FMBR工艺等。目前行业工艺特点突出体现在工艺路线及核心技术原理、整体污水处理效果等方面,FMBR工艺作为公司独创的核心专利技术体系,在脱氮除磷效果、工艺流程、有机污泥减量、运维成本降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市场地位

  基于自主研发的FMBR核心技术,公司开发出成套化、标准化的FMBR一体化技术装备,具有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降低有机剩余污泥排放量,占地小,综合成本低等显著优势,实现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监控、标准化生产,产品通用性强、简单易用,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形式可集可散,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外多个国家取得广泛应用,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我国村镇污水处理市场系典型的增量市场,市场巨大且差异化程度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1年全国建制镇污水处理率67.96%,乡污水处理率36.94%。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特别适用于排污点分散、灵活度要求高的村镇,在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推广迅速;2017~2022年,公司连续多年被中国水网、E20环境平台评为“村镇污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企业,成为国内重要的村镇污水处理装备提供商。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以存量市场为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8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6.11%。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凭借先发优势,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虽然出现了结构性饱和,但总量空间仍然很大。基于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国内的城市污水市场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在城市污水处理中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型城市的污水处理设施齐全、专业运营商可选范围广,市场竞争激烈;中小城市因城镇化、工业化影响,用水需求持续增长,但相关设施的污水处理能力较低、提标改造需求强烈;而中小城市下辖的县城方面,现阶段仍处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期,市场空间较大。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项目经验的积累、资本实力的增强,公司陆续拓展承接了若干相对大型化、集中化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依托公司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地上公园、地下水厂”的花园式生态水厂示范项目,对缓解当前城镇污水处理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城市污水处理的精细化运营和高质量发展。

  我国城镇地区污水处理率已达较高水平,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广泛采用集中治水模式,导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老旧管网渗漏严重、设施提标改造需求迫切、部分污泥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再生水利用率不高、重建设轻管理等,并形成若干黑臭水体。目前,在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饱和情形下,针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管网建设逐步显现的上述问题以及分散化需要,相对集中化的污水厂升级扩建和新建城区污水处理、相对分散化的中小片区污水处理,以及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等细分市场则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公司FMBR工艺具有有机剩余污泥量少、集成度高、占地少、无人值守、环境友好等明显优势,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形式可集可散,适宜用以推行“源头截污、就地治污、集散结合、清水回补”的分布式治水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城市集中治水模式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较为适合在上述发展潜力较大的三大细分市场予以推广。

  (2)技术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国家及省部级课题近30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制了两项国家标准、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两项化工行业标准、一项行业技术指南。“十二五”期间,公司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面源污染处理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课题,进一步完善了FMBR工艺及装备,被纳入水专项“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核心材料及成套装备国产化与产业化”标志性成果。

  公司自主研发的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攻克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污泥源头减量等技术难题,成功构建起微生物平衡共生、内源循环的生态系统,提高了生物降解效率,实现了同一空间、同一时间去除碳、氮、磷等污染物,已在多个污水处理领域、国内大多数省份迅速推广应用。

  FMBR工艺具有工艺流程短、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降低有机剩余污泥排放量,综合成本低等显著优势,已得到政府等客户的广泛认可和推广应用,先后被列入工信部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国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水专项第一批典型工程示范及推广工程清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年农业主推技术》等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先进、主推水环境治理技术目录,获得美国爱迪生发明奖、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开征集污水处理创新技术试点项目、美国科学技术创新奖(R&D100)-企业社会责任特殊贡献奖、国际水协东亚应用研究领域项目创新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膜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等一系列国内外重要奖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① 新技术——特性微生物技术与膜分离技术相结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显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主要原因在于生物降解不充分。污泥处理是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如处置不当,易引发二次环境污染,同时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近年来,我国膜材料制造与应用技术不断进步,促进了水环境治理中的污泥减量,主要体现在:利用膜介质的分离作用,以膜分离装置取代活性污泥法中的二沉池、砂滤、消毒等单元,大幅降低活性污泥的流失,充分发挥微生物的降解作用,使出水水质提升,并节省占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活性污泥法的不足;膜材料制造技术和方法不断创新,产品性能有较大提高;膜组器设备性能有所优化,成本有所降低。

  ② 新产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市场逐步形成

  标准化、成套化的水环境治理装备市场逐步形成,相比于定制化的污水处理工程,具有生产周期短、投资成本低、占用面积小、投产见效快等优势,有利于构建水城相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我国当前的污水治理的需求。

  ③ 新业态——逐步形成无人值守新型运营体系

  目前行业的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之一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智能化的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运营体系,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使传统需要大量人员值守的低效现场维护管理,升级为应用“物联网+”、无人值守的高端服务业,形成了水环境治理运营服务新业态。

  ④ 新路径——全新治污路径

  目前行业业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之一是构建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资源化的分布式治水模式,不受水处理规模、地区、建设形式等限制,同时出水即再生利用,利于构建“水城相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当前市场需求及绿色发展要求。

  ⑤ 新工艺——高效化、集成化

  整合污水处理相关的多门学科与技术,开展集成化研究,优化污水治理工艺环节,寻求高效、低耗、环保的新型处理工艺,实现了有机剩余污泥的减量,以及碳氮磷的高效去除,进一步简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并借助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力求实现无人值守、远程监控等效果。

  (2)未来发展趋势

  ① 污水处理整体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从绿色低碳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降低能耗,减少占地面积;

  ② 进一步研发出高品质出水处理技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出水水质及稳定性,不断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③ 分布式治水模式在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村镇污水处理、新建城区污水处理以及市政污水厂升级扩建等领域进一步推广;

  ④ 运用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突破传统污水处理工艺繁复的管理模式,形成集数据采集、传输、大数据分析、故障预警反馈及运行状态自动调整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设备远程终端监控系统;

  ⑤ 深入总结污水处理项目的应用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的污水、废水特点,不断积累设计、建设和运营经验,加快污水处理技术创新与推广步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8,616,14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00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万股,发行价格25.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2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963.8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32.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67,455.8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600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新建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的研发大楼,其中包括建筑面积共30,000平方米的地上部分研发大楼(含实验室面积9,000平方米),以及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并围绕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应用、地下生态水厂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高浓度有机污水处理技术、有机污泥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等课题研究方向进行研究,购置相应的硬软件研发设备,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

  受政府审批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实际新建建筑(以下简称“新大楼”)面积为9,327.43平方米,并取消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该项目的核心需求为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和研发设备,提高公司的研发效率。由于新大楼建筑面积较原计划有所减少,公司积极应对,针对调整后的空间进行重新统筹规划,一方面,在新大楼利用有限空间紧凑布局,优先满足实验场所面积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在原有建筑内布置部分展厅、会议室、档案室等场所,并在原有地块上设置露天停车场,节约募集资金的同时,可满足该项目配套需求。

  与此同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技术领域研究与应用课题的研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地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场地投入”内的7,300.00万元预算调整至“实施费用”中的“研发支出”及“人员工资”,用于开展化工废水高效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开发研究、未来生态水厂低碳技术开发与集成研究、污泥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污水处理高效运维管理系统及方法开发、高效脱氮处理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及高品质再生利用技术研究等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课题方向的研究,其中研究预算5,358.40万元,同时新增技术人员工资预算1,941.60万元。调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原有功能和目的,同时有助于公司积极探索水环境治理及资源化领域前沿技术,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投资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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