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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童益恭先生、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霞女士及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林红女士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童益恭先生、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霞女士及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林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3.00万元(含税);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3.00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与2021年审计费用相同。

  上述审计费用定价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出具了事前同意函:我们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有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3             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徐培龙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0,508,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945,73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0%。

  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担任关联方台湾霳昇的董事,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为关联方福州健坤的实际控制人,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67.70万元,同时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625.00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一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以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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