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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05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表中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1)本公司于2022年4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2)财政部于2023年颁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投资方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抵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调整投资收益。公司已采用上述实施问答编制本报告期数据,并对上年同期比较数据进行相应重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22转债”,债券代码:113053)。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对“隆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隆22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隆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隆22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1,590张,回售金额为159,063.60元(含利息),回售资金的到账日为2023年2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隆22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04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年度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07,571.9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2年,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准备207,571.99万元,主要包括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4,751.73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490.62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113.05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101.09万元,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1,115.50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7,571.9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拟全额计入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净利润184,257.39万元。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鹤山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鹤山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199,851万元(含流动资金)。

  ●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投资进度延期、项目变更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产能规划,公司与鹤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22年11月21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鹤山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山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光伏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鹤山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12月30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25号之二

  4、注册资本:20,000万

  5、法定代表人:王永丰

  6、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鹤山光伏科技10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

  3、项目内容:鹤山光伏科技拟租赁厂房和配套设施,实施二次装配及安装工程,投入组件生产设备和工器具,形成年产10GW高效单晶组件产能。

  4、投资进度:本项目预计2024年二季度开始投产,2024年末达产。

  5、项目投资预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99,8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9,436万元,流动资金100,415万元,投资资金来源于自筹,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效单晶组件产能,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五、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投资进度延期、项目变更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048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经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实施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2,165,181,08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12,952,708股增加至7,578,133,791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5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2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472,000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7月6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回购注销了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锁的160,249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于2022年7月11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因“隆22转债”转股新增股份数量为64,964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12,952,708元增加至7,581,510,506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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