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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和监事准时参加每次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对于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编制基础,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20.5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037.66万元。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扩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迭代快、研发周期长及研发投入高等特点。面对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和场景的不断变化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存储芯片、MCU 芯片及 AI 芯片均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此外,随着公司市场不断开拓,公司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充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和深入落实公司战略规划,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 Fabless 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为NOR Flash芯片和MCU芯片,同时还在致力于开发基于 NOR 闪存技术的存算一体终端推理 AI 芯片。NOR Flash芯片和MCU芯片属于通用型芯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物联网、通信、工业控制等领域,伴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对芯片产品的性能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需要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及时满足应用领域的新需求。

  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丰富现有产品线,拓展更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应用领域,扩大客户群,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扩充团队及市场开拓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0.5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83.17万元。公司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设备及流片费用等也快速增长,为能够不断增强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抵御市场风险,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公司的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下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加大研发,进一步提高研发水平。近年来,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迅速,为了能够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掌握行业最新技术,公司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在对现有产品不断升级迭代的同时,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线,同时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度,拓展更多工业控制、智能电表、汽车电子等终端应用领域,为公司的业绩发展提供支撑。

  2、行业技术迭代升级速度快,导入先进工艺需要资金支撑。公司基于丰富的研发经验及广泛的客户认可度,持续跟进市场先进工艺,保持技术水平的市场领先地位,在现有产品中有序地导入更为先进的制程工艺。公司正在稳步推进NOR Flash中大容量产品全线切入55nm、50nm的先进工艺制程。在工艺制程优化之后,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光罩费用、流片费用以及晶圆测试成本将明显增加;同时,先进工艺下的设计复杂度将大幅提升,意味着公司需要在设计、验证等各个环节投入更多资源。成本和设计难度的增加要求公司应该具备更强的资金实力作为有力支撑。

  3、抢抓市场机遇,加快产品线拓展。随着中国半导体进口替代趋势的增强,以及公司下游市场如消费电子、物联网及通信等领域的蓬勃发展,公司需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计划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依托研发丰富产品结构,不断延伸产业链,例如开发 NAND Flash 业务。

  4、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司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需要针对性补充行业内技术、销售和市场等高素质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现有人才团队。同时由于芯片设计行业内人才平均薪资水平较高,公司需要不断完善优化薪酬管理体系,促使员工与公司实现共同发展。

  考虑到上述原因,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公司能够持续、稳步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基于行业周期和整体经济环境的波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战略规划,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事宜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需要、现金流等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0,153.3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656,270.9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2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70,153.3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3,656,270.9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026,424.26元,将导致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14,026,424.26元。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67,660.61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515,915.5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67,660.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8,515,915.5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83,576.11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8,783,576.1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 方案概述:

  1、投保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鉴于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并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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