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证券业务,故本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有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等,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

  注2: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15)。2023年4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东兴证券等11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开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泽达易盛相关事项投资者诉讼的公告》(2023-019)。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件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20-058),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披露当日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并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累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诉讼案件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上海融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摩恩电气”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最高法民申739号),裁定驳回浙江东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弘高创意”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在执行程序中,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33,747,785股“ST弘高”(股票代码:002504)股票进行司法拍卖,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公司申请以上述33,747,785股股票折抵公司部分债权。2023年2月20日,上述股票已全部过户至公司账户。公司将对剩余债权继续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共11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帮扶捐赠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 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