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0元,共计募集资金391,3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60,5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为30,434,433.96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1,826,066.04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59,039,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5918782110901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51,132.0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0,714,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910,902.98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30,143.2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9,045,734.0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056,085.94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724,785.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以及2019年10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研究开发与生产能力提升储备资金、体外诊断及康复治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门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门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普门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订发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产品研发、采购制造、质量管理、市场销售和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经营优势,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和品牌推广,加强研发与营销体系建设,谨慎开展标的公司收购,积极推进精益化管理与内部风险控制,全面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较好地达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末,资产总计1,820,510,028.30元,同比增长23.47%;负债总额377,016,430.64元,同比增长74.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39,817,660.37元,同比增长14.6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3,044,751.89元,同比增长26.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495,939.39元,同比增长32.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247,202.30元,同比增长42.98%。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20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61,400.00元(含税)。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2,220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11)。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013)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和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016)。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聚焦主业、创造价值,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反映了公司在回馈股东,保障员工权益,赋能行业,保护环境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4)。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22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557.8736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17).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2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1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项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周四)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4.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至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lifotron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3年5月17日(周四)11: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先成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明龙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曾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大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邱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红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周四)11:00-12: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至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od@lifotronic.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9060052

  电子邮箱:bod@lifotronic.com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普门科技松山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先成、胡明龙、曾映、王红、项磊、刘敏、杨军、厦门瀚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8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普门科技松山湖十一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5.1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5.2 股东或其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5.3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755-29060052

  电子邮箱:bod@lifotronic.com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22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557.873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上述住所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0元,共计募集资金391,3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60,5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为30,434,433.96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1,826,066.04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59,039,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5918782110901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51,132.0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0,714,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具体情况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2022年,受工程排期和人员安排影响,公司建设项目主体施工进度延缓,公司康复治疗设备及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体外诊断及康复治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应有所延缓,将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该调整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调整是基于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