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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鉴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以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相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139.1979万份股票期权、2,793.4987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21年7月29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2021年激励计划》)、《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1年9月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年9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

  4、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2021年激励计划的情形。

  5、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进行该次调整并认为2021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1年9月15日,向符合条件的40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600万份,行权价格为25.6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次授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认为该次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21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次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22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9、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同意对2021年激励计划1,139.197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等与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3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

  4、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2年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未发现知悉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2022年激励计划的情形。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进行该次调整并认为2022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22年6月28日,向符合条件的1,83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475.6896万份,行权价格为23.6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次授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认为该次授予及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22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因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同意对2022年激励计划2,793.498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一)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7名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1名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拟注销上述7名首次授予期权的对象已获授(且未因下述业绩未达标注销)的期权76.474万份,1名预留授予期权的对象已获授(且未因下述业绩未达标注销)的期权84.393万份。

  2、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规定,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2年度公司的归母净利润1

  12021年度的“归母净利润”系指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数据,为130.67亿元,其他“归母净利润”是指从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剔除当年度重大资产出售/收购(如有)形成的一次性损益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其中重大资产出售、收购的标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定义为:①单一项目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含5%)以上的重大资产出售与收购,或②单一交易产生的净利润、收购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5%以上的资产。下同。

  较2021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5%”。

  2022年度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为1,471,092.35万元,较2021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12.4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未成就。公司拟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93名激励对象(初始授予400名激励对象,因前述离职原因调整为393名)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904.705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拟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初始授予18名激励对象,因前述离职原因调整为17名)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3.625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合公司及个人层面,公司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981.1792万份,预留授予期权158.0187万份,合计1,139.1979万份。

  (二)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4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拟注销上述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期权232.7684万份。

  2、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2年度公司的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5%”。

  2022年度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为1,471,092.35万元,较2021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12.48%,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1,794名激励对象(初始授予1,834名,经前述离职调整后为1,794名)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560.73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合公司及个人层面,公司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793.4987万份。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针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针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事会意见

  (一)针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针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3-015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南301D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香港、德国等地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四、《关于授权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公司签署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以下简称“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为保证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实施及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公司提请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公司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订立任何契据、协议或文件,另设立信托并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为受托人,持有信托下的H股股票及资产。委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管理人,并根据信托契约管理及处理信托下的H股股票及资产。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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