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江苏同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同启”)。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2、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鹤山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4、重庆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5、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江苏同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3,223.45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8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73.4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9,976,244.0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97,624.41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44,978,619.6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44,375,414.08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360,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0%。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315,834.3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4,375,414.0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360,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梯部件和金属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资金一直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于2022年5月完成现金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正式切入新能源业务领域。天启鸿源的主要业务为储能系统集成业务和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子公司天启鸿源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目前上市公司正处于新老业务协同发展阶段,董事会在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315,834.38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277,439.19元(经审计),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2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坏账准备,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473.13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2022年度,公司对存货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后本期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7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度,公司对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算后本期合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7.8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27.74万元,影响2022年度损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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