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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272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名。

  (7)业务信息: 2021年度总收入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涛,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段立伟,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红康,2012年11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红康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00万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交所的《嘉和美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嘉和美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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