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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天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后,将相应增加上海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主体增加的相关事宜,包括且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在完成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后,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及上海寒武纪实际运营需要,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寒武纪进行增资,其全部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2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分批缴付出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现金管理,且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投资产品类型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22人调整为335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684,753股。

  2、因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当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因此,上述激励对象本期合计作废241,411股。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926,164股限制性股票,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27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2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69人调整为117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80,238股。

  2、因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当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因此,上述激励对象本期合计作废36,042股。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316,28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7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王在、刘少礼、叶淏尹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0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41人调整为479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1,249,244股。

  2、因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本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有4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3”,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20,153股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2.2”,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4,415股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1”,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40,55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本期合计作废65,118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1,314,362股限制性股票,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475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截至2022年8月19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明确授予对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24,153股,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王在、刘少礼、叶淏尹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7,911股,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422,570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3-030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上述议案,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3)。

  3、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4、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并同意以6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6日,并同意以6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9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

  3、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3、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19日,并同意以6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4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7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22人调整为335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684,753股。

  2、因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当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

  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综上,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926,164股限制性股票。

  (二)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2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69人调整为117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80,238股。

  2、因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当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

  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综上,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316,280股限制性股票。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0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41人调整为479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1,249,244股。

  2、因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作废部分当期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是以2021年为考核年份,因此本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确定。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有4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3”,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20,153股限制性股票;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2.2”,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4,415股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1”,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40,55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本期合计作废65,118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1,314,362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截至2022年8月19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明确授予对象,予以失效处理。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监事王敦纯、胡帅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仅1名非关联监事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前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3-031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4,153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寒武纪”)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0万股,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10万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4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1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7%,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65.0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90人;预留授予169人。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条件(C)达成,则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100%;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条件(C)未达成,则根据考核条件(A)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确定标准详见下表: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三、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各个归属期根据考核条件(B)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确定标准详见下表: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5、4、3、2.2、2.1、1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如果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3)。

  (3)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4)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并同意以6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6日,并同意以6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9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无法形成监事会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24,153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王在、刘少礼、叶淏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24,153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24,153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12月28日

  (二)归属数量:424,153股

  (三)归属人数:327人

  (四)授予价格:65.0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帅先生、陈煜先生、刘少礼先生、刘毅先生、王在先生、叶淏尹女士、张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85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1”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32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3-035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寒武纪”)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39元,共募集资金258,203.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36.6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9,76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26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及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2020年11月10日,公司会同上海寒武纪、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2日,公司会同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4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3,806,0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1,911,686.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621,676.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290,00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该额度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寒武纪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寒武纪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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