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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8.00、提案9.00将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梁惠玲

  证券事务代表     胡献文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小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年度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0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2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052.87万元。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布局需要,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及购买设备等支出较大,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陈述,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予以确认: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的薪酬标准和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公司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津贴。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薪酬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有利于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安排融资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增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旭融风情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设计图纸调整增加了工程量,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拟与项目业主方南昌昶坤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方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宝旭”)签署《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备忘录二》,三方确认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的三个标段工程合同金额由3.38亿元增加至3.83亿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国海建设在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本次合同金额增加是因“旭融风情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设计图纸调整导致工程量增加,国海建设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交易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034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035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5、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 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审议决策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 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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