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14.35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1,098.3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7,632.7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落实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拟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214,955,975.16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418,414,255.6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54%。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9,268.25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帐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2,38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慎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和未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的形成
2016年10月,公司以13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的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1,533.51万元,因此形成合并商誉98,466.49万元。因后期并入其他公司增加商誉49.48万元,原值调整为98,515.98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2022年,公司将宁波劳伦斯北美产能向墨西哥转移,相应资产组账面价值增加,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宁波劳伦斯相关资产组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司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13号),由于计算折现率增大导致未来现金流折现后的评估值变小,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33,592.77万元,账面价值243,400.22万元,增值率为-4.03%,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9,807.4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9,807.4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9.74%,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和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金额。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因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价值期末余额为79,383.9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2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德国、英国、宁波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开展不超过43,000万元额度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95,747.05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期限2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截至2023年3月31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以1:7.4945折算,英镑兑人民币汇率以1:8.5127折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
1、成立日期:2011年6月6日
2、注册地址:Ernst-Blickle-Stra?e 21-25, 76646 Bruchsal
3、法定代表人:Bertrand LeClaire
4、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5、经营范围:参股投资以及设立、购买和出售任何形式的企业,尤其是汽车配件供应方面的工业企业以及向关联企业提供服务。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42.55万欧元,净资产-2,123.39万欧元,营业收入112.22万欧元,利润总额-4,538.26万欧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二)NBHX Trim GmbH
1、成立日期:2011年10月4日
2、注册地址:Gutenbergstr.30,91560 Heilsbronn
3、法定代表人:Bertrand LeClaire
4、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5、经营范围:经营轻金属铸造厂以及木材和塑料加工,制造和精加工塑料制品及承担工业代理。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72.35万欧元,利润总额320.65万欧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三)Lawrence Automotive Interiors (VMC) Limited
1、成立日期:2010年7月12日
2、注册地址:Gilwern Park, Ty Mawr Road, Gilwern, Abergavenny, Monmouthshire, NP7 0EB, Wales,the United Kingdom
3、法定代表人:Aiden Lambe, Zhou Xiaofeng, Bertrand LeClaire
4、注册资本:8,571,557英镑
5、经营范围:真木、铝制汽车内饰件的生产、销售。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9万英镑,净资产-1,363.02万英镑,利润总额-319.50万英镑。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四)Northern Automotive Systems Limited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1日
2、注册地址:Gilwern Park, Ty Mawr Road, Gilwern, Abergavenny, Monmouthshire, NP7 0EB, Wales,the United Kingdom
3、法定代表人:Aiden Lambe, Zhou Xiaofeng, Bertrand LeClaire
4、注册资本:12,802,519英镑
5、经营范围:真木、铝制汽车内饰件的生产、销售。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63.43万英镑,净资产-873.66万英镑,营业收入1,156.27万英镑,利润总额-23.05万英镑。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五)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西周镇象西工业区(弘翔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岩
4、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91.49万元,净资产5,183.21万元,营业收入1,015.68万元,利润总额-527.4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六)沈阳华翔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2、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11号
3、法定代表人:林福青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因2023年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七)青岛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静水二路以西、众合路以北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模具的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46.50万元,净资产906.61万元,营业收入3,883.33万元,利润总额-68.55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八)天津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惠泰街与海平路交汇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以及顶棚相关产品和模具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及销售,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763.68万元,净资产871.53万元,营业收入8,980.03万元,利润总额-268.1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为NBHX Trim与NBHX AUTOMOTIVE、宁波劳伦斯全资子公司VMC 与NAS、园区建设、沈阳金属、青岛顶棚与天津顶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5,747.05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4%;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4: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10,983,117.34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0,949,004.56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100,133,498.5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1,798,623.34元,按总股本81,409.5508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5.2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年10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商誉98,796.36万元。2021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324.63万元,减值率为4.31%,减值后商誉余额为89, 191.35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1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807.45万元,减值率为4.03%,减值后商誉余额为79,383.9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49,857.77万元,2022年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第315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057.7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7,215.83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将相应减少宁波华翔2022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对会计政策一系列的最新要求,本次会议同意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48.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孙岩先生、财务总监徐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独立董事柳铁蕃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江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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