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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5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预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被担保的5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工商信息及最近年度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故未要求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0%。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年。

  2、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的管理职务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18万元/年,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布局,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飞机及直升机零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船用配套设备零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卫星通讯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航空航天试验专用设备、地面飞行训练器及其零件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物联网创新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生产、销售及维护;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设备安装,交通电子工程及交通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的生产、销售,商用车、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房车营地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整后经营范围: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飞机制造;航空相关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的生产、销售,商用车、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7,136,860.00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2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3.115元/份;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50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36,860.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5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3.25-0.135=23.115元/份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1) 因50名激励对象离职(为适应大规模批产和第四代超材料技术的研发,近两年公司对员工结构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因12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在第一个行权期按0.8/0的个人系数行权;同意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一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3)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同意公司将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4)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5)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触发值,同意公司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上述五项合计共注销7,136,860.00份。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及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核心技术属于团队集体努力的成果,不存在对部分核心技术人员严重依赖的情况,且公司超材料业务相关研发人员数量相比2020年增加近41%,可以保障公司研发任务进度的正常推进,上述激励对象调整(包括其中的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整体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我国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将超材料技术形成产品并大规模应用于尖端装备领域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一)超材料业务板块

  公司超材料业务板块主要是新一代超材料技术在尖端装备领域的应用,覆盖多个装备体系,几十个关键部位,按照使用场景可分为航空结构产品与海洋结构产品,按照业务性质可分为超材料研制业务和超材料批产业务,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凭借在电磁调制、综合射频传感、功能结构一体化等性能方面的特殊优势,公司超材料产品在核心尖端装备中的渗透率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个型号的尖端装备阶段性研制任务,并大规模批产交付。由于公司超材料产品优势凸显,叠加装备换代升级的提速,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超材料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超材料批产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94%。公司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组织产能扩充和生产交付计划。自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一期投产以来,公司不断强化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建立从原材料、零件到产品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系统,持续发扬“能吃苦、能打仗、能坚持”的三能作风,保障产品按时交付。

  (二)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

  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各类汽车座椅功能件、安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2022年,公司汽车零部件行业收入同比增长17.83%,利润亏损从2,661.03万元缩减至1,051.64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调整不涉及改变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境外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正式终止收购Fiber NetworkLimited、Innovation PlanetLimited和GalaxyGiantLimited的下属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Hyalroute Communication Group Limited合计7.52%的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收购境外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德光启以5,978.00万元的价格,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一宗位于佛山市顺德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7月5日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606-2022-000432)。上述土地将作为公司募投项目709基地的二期建设用地,将被尽快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4、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709基地和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募投项目产业化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项目,经过上述调整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5、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减资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减资收回光启超材料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对光启尖端、顺德光启进行增资,并对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6、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光启尖端与客户A签订了25,505.55万元的超材料产品的批产合同。上述订单中,金额为10,571.4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属于公司已披露的超过12亿元订货需求范围内,金额为14,934.07万元的超材料产品不在已披露的超过12亿元订货需求范围内,属于新增的订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7、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2,154,5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290,869,361.37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8、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光启尖端与客户A签订了合计13,808.2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上述合同与公司以往披露的订货需求以及其他订单无关,属于新增的订单,其中11,919.28万元属于2022年已完成转批产的11项产品对应的订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栾琳女士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华峰先生、姚远女士、韩建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764.35万元,同比上升35.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62.85万元,同比增长38.8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保持显著增长态势。

  特别提示:本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3,191,349.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319,134.93元,去除2022年已分配给股东的现金红利290,869,361.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9,350,497.3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798,353,350.27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了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短期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日常经营资金的使用,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减轻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导致的财务费用负担,增强公司综合实力,达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5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布局,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飞机及直升机零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船用配套设备零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卫星通讯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航空航天试验专用设备、地面飞行训练器及其零件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物联网创新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生产、销售及维护;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护;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设备安装,交通电子工程及交通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的生产、销售,商用车、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房车营地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整后经营范围: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飞机制造;航空相关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的生产、销售,商用车、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1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现对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3.115元/份。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1)因50名激励对象离职(为适应大规模批产和第四代超材料技术的研发,近两年公司对员工结构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因12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在第一个行权期按0.8/0的个人系数行权;同意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一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3)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同意公司将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4)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5)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触发值,同意公司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上述五项合计共注销7,136,860.00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3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ir@kc-t.cn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3年5月1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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