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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3

  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更好的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341.96万元,其中4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746.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3,521.07万元,其中14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515.9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8,771.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募投项目变更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顺德光启,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拟向顺德光启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共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2,350,000,000.00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405,000,000.00元,剩余3,850,000,000.00元未到期。

  注2: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5080286)已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账号8110301012700302243)已于2022年11月25日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账号8110301012300487247)已于2022年9月27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50100000200001759)已于2022年8月19日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账号8110301013200450392)已于2022年9月27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8110301013900450384募集资金专户,因与供应商存在合同纠纷,存在一笔95,629.50元司法冻结资金。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将上述资金5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625,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40,500.00万元,任一时点未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38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8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31,192.37元,增幅为83.93%,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超材料业务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935.05元,增幅为107.43%,主要本报告收到应付暂收的现金红利个税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172号),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由光启超材料成立并自主申报的“广东省超材料目标特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洋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洋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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