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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6.00、8.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10.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5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5,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214,976,0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2,359,547.1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6,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255,660.3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24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20年9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73,156,883.1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8,156,883.12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产品余额235,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金额为325.7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83.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889.7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93.4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793号报告《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83)。

  4、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273,156,883.1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8,156,883.12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产品余额235,000,000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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