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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678,276.88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070,84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507,084.9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88,766,862.59元,减去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47,008,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322,627.2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604万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2,890股)的股本总额273,197,1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4.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2、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L7W0N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阳

  注册资本:23169.60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一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652.17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沁泽通达提供担保余额为1,373.8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等值13亿元人民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等值1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印度卢比、印尼盾等。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授权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依托于公司具体经营业务进行,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海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海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现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是指根据跨国企业集团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实现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不超过12.83亿元人民币的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

  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包括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二、 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现金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向银行申请调整现金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 本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资金统一管理、调配和监控,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在海外的业务拓展提供便利,推进公司的海外布局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金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现金池业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eRcSa27P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昊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蔺政先生,财务总监赵超峰先生,投资者关系总监何忠缘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蒋琛女士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eRcSa27P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86975555

  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3,197,1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是一家应用端能源交换、高效充储、集中供给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于电力电子电源技术的全球智能制造平台,为智能物联时代提供能源高效应用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充电器(有线和无线)、电源适配器、动力工具电源、储能、电机控制器(MCU)、电池管理系统(BMS)、整车控制器(VCU)、域控制器(动力域控PDCU、整车域控VDC&区域域控ZCU)、充电桩(直流和交流)、充电模块、随车充、数据电源、光伏/储能逆变器等。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AR等)、个人护理

  电器、智能家居(电视棒/机顶盒、智能插座、智能摄像头、智能音箱、智能机器人、智能小家电等)、网络通信设备(路由器、AP、网关)、安防摄像头、动力工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服务器、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公司产品应用详见下图所示:

  

  (1)业务拓展情况

  公司持续提升现有手机充电器和适配器产品的市场份额,充分利用现有业务与技术积极开拓无线充电器、PC适配器、网络通信设备适配器、安防摄像头适配器、IoT智能终端电源、动力工具、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新能源汽车电控、光伏/储能等领域业务,不断丰富公司能源应用业务。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发展高辨识度自主品牌,将技术领先和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及产品密集矩阵转化为盈利能力。

  ①消费电子

  依托全球规模化制造能力和供应链运营及管理能力,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主流知名手机品牌商,涵盖各大品牌的国内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国际业务部,整合研发和销售资源,进一步提升国际大客户开发及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开发完成180W/200W氮化镓充电器、140W PD3.1电源适配器、120W超薄(12mm)充电器、基于6层板平面变压器的65W小圆柱充电器、68W超薄(10.5mm)商务出行充电器、30W低待机高性能充电器等行业领先新品,在120W功率段已形成系列解决方案(含多种方案和电路形态)。至此在各主流功率段都已完成产品布局,强化标配充电器开发的主导性,同时可为手机和平板充电配件品牌客户提供更多定制选择。

  公司自2011年开始研发无线充电器,2013年起陆续获得多项无线充电相关专利,主要为国际品牌客户供货,2021年荣获UL颁发的高通无线快充技术认证;目前已经在智能家居、汽车车载、智能穿戴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无线充电器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研发和储备多款5W/10W/15W/50W和定制无线充电器产品,新产品将重点聚焦个人护理电器和车载前装无线充电器。

  公司适配器重点聚焦笔记本电脑、IoT智能终端、网络通信和安防设备、个人护理电器,已形成定制型适配器、桌面型适配器、网络通信通用适配器、笔电PD适配器(45W /65W /100W /140W /240W)、多口兼容PD充电适配器等技术方案和量产产品系列,已在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安防等应用领域与国内外众多一流品牌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

  在动力工具无绳化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切入电动工具电源领域。公司目前已导入几家国内外电动工具品牌客户,未来将重点关注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和工具机器人等领域拓展电源业务。

  打造高辨识度的自主品牌,直面终端消费者需求,是公司由生产制造模式转向需求制造模式的新尝试。“AOHI”、“移速”品牌建设升级,提升品牌渠道建设以及运营能力。在天猫、京东、拼多多、亚马逊、eBay、Lazada、抖音等线上旗舰店陆续推出各类创意充储电类产品,引入众筹等渠道,继续发掘储能等热点品类,以擅长的充储电品类为重点持续深耕。

  ②新能源汽车

  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新控制具有13年三电控制技术积累和平台化能力,具有纯电/增程/混动全系列电机控制器研发制造能力,可提供发电&驱动电机控制器/电驱动总成/多合一电驱动/动力域控全系列解决方案和产品;具有基于全AUTOSAR开发的高压主从分布BMS和集中式BMS等底层技术及产品;5代整车控制器迭代积累;可为新能源汽车主机厂提供三电控制产品和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完成130余款车型标定,产品已在汽车集团和新势力品牌主机厂实现定点量产。

  报告期内,多款极具性价比的动力域控组合产品和极致先进性能的中央域控及特定功能zonal域控产品研发进展顺利,部分产品已进入预备量产阶段。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营收6.23亿元。

  ③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和数据中心服务器行业

  公司针对户用和工商业的光伏/储能逆变器(6kW和12kW功率段的单相和三相产品等多个产品系列)和户用光储充系统已经启动开发,将主要针对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寻求该领域的贴牌或代工制造机会。

  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领域业务,开发高性价比、高可靠性、宽范围高效率的服务器电源。公司目前已完成主流服务器电源(1300W/1600W)、1600W服务器背板电源的量产开发。报告期内,公司CRPS服务器电源已形成系列化产品并量产供货,配套的PDB服务器背板电源也实现批量供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郭建林、李志忠、刘华昌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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