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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曦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后新增了部分议案,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Jun Xu(徐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Jun Xu(徐俊)先生简历见《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步变更为Jun Xu(徐俊)先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收到原董事长陈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拥有公司7.13%股份权益的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静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候选人简历见《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20日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Grifols, S.A.(“基立福”)、中信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Tomás Dagá Gelabert先生、David Ian Bell先生、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Nuria Martin Barnés女士、Jun Xu(徐俊)先生、潘静一女士、邓海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经中信银行、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陶修明先生、张克东先生、卜祥瑞先生、陈亚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基立福持有公司26.20%的股份,若基立福本次提名的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顺利当选,则基立福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人数将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半数,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发生变更。基立福可能因此需履行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包括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公司将根据相关审批的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鉴于上述原因,审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的股东大会将延迟召开,具体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5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维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20日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占德国先生、李雯俊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基立福持有公司26.20%的股份,若基立福本次提名的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顺利当选,则基立福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人数将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半数,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发生变更。基立福可能因此需履行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包括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公司将根据相关审批的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鉴于上述原因,审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的股东大会将延迟召开,具体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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