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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提交了董事会审议。其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相立军、杨炯洋、程华子、彭峥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相关议项的表决。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情况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3、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4、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5、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注:本期买入金额为结算金额;

  6、与关联方债券借贷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与关联方债券借贷。

  7、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应付关联方债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若涉及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相互间抵消。

  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 年 12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法定代表人刘淼,注册资本为2,798,818,800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老窖集团总资产1,962.61亿元,净资产587.43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7.56亿元,实现净利润19.6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老窖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成立于1995年5月3日,营业期限自1995年5月3日至长期。住所为四川泸州国窖广场,法定代表人为刘淼,注册资本为147,195.741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等);(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9月30日,泸州老窖总资产434.7亿元,净资产319.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5.2亿元,实现净利润82.1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泸州老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5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1号,注册资本:27.18亿元,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从事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2018年12月17日,泸州银行(01983.HK)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22年度,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9.02亿元,净利润8.08亿元。截至2022年末,泸州银行资产总额为1,486.30亿元,净资产101.96亿元。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银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胡怀明,注册资本为219283.25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鱼塘街道振兴路136号3号楼,经营范围“投融资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良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土地整理;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物业管理、会议服务;建材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旅游资源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6月末,临港投资总资产208.28亿元,净资产67.32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02亿元,实现净利润-4.44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在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临港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其他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除以上介绍的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1)由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持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3)项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4)项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依据

  (一)证券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二)证券承销保荐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三)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期货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代收水电费等:根据供水供电部门实际收取且应由公司承担的水电等费用确定。

  (八)采购商品支出:参照同样商品市场价格水平与对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由关联方代收相关费用为业务经营实际需要,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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