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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任治新先生、朱晓刚先生、许兵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965.29万元,同比增长7.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3.36万元,同比增长127.8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3,818.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9,066.7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65,795.2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92,026,517.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1,198,741.03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198,741.03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现状,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向合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和保函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等业务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为9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被担保人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18亿元。具体额度及担保期限将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6,791,003元

  3、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4、法定代表人:万涛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3日

  7、经营范围: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3、有效期及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原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5,14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占总资产的13.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提升母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母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六)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道德风险和监督失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采取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严格监督。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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