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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97,027.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586,252.6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58,625.27元,减掉2022年内支付分红13,208,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747,104.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6,466,731.50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100,000.00股为基数,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8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姜煜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言骅先生,独立董事李治国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卢应伶先生。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

  (2)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拥有较多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低风险理财产品种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管理,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自由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到期赎回。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实,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经营管理层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属子公司在4.5亿元人民币票据池融资总额度内向相关银行办理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依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实施额度

  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商业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5.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三、票据池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子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1笔和其他应收款1笔,金额共计125,195.00元予以核销。    子公司核销的主要应收账款:

  

  子公司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账龄较长。年初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通过对账、函证、律师函、起诉、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多种手段对相应客户拖欠的货款进行催收,经双方协商、法院调解及法院判决后,上述款项仍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因此,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营管理层考虑目前货币政策仍然保持必要的控制和调整力度,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紧缩,企业融资难度增加,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2023-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业务,保证方式主要为信用、抵押担保和信用担保,各子公司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综合授信项下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各类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志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王文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杨志平2020年受到监管谈话措施1次。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专项审核收费金额5万元。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2022年度聘请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9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4、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审核意见;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动机、发电机、新能源汽车定转子铁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机广泛用于机械、钢铁、电力、化工、水泥、造纸、冶金、石化等行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公司生产的定转子铁芯产品品种齐全,能够应用于不同种类和型号的电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的冲压、叠装、铸铝、绕嵌线等技术环节中,均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国标普通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高效电机、风力发电机、伺服电机、牵引电机等。主要用于高效节能领域如风机,水泵,机械装备,移动储能,5G建设,新基建,减速机,压缩机,风力发电领域,工业机器人领域,城市交通等领域。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生产的产品均为定制产品。营销部门负责信息搜集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技术部门负责核对产品要求、转化图纸和编制工艺;生产运营中心负责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交期和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统一策划、组织、并安排生产。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要求或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产品实行来料加工和普通加工。

  2、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前期与客户协定好产品合作协议,包括生产材料、加工要求、质量要求、付款协议、产品周期等,经技术部门评审后,交运营部门组织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并负责对后期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处理。公司的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同时有部分产品已经销往国际市场。

  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在电机铁芯冲压细分领域属于龙头企业,行业内主流客户均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公司拥有原材料-冲压模具-冲压生产-后续嵌套线全产业链配套能力,而且能满足各种定制化产品的需求。

  公司主要服务于发动机及电机制造行业的头部企业,客户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质量、供应能力均有较高且严格的要求,供应商前期认证、导入时间较长,一旦导入后,不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我司与客户粘性较强。通过多年与头部客户的合作,公司紧跟客户需求,提出定制化解决方案,对产品技术研发、质量标准、管理流程、制造工艺等具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同。

  公司具备与客户同步开发的能力,紧跟下游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与下游客户进行深度合作。在新产品开发前期参与客户产品设计,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成型模拟,为客户提供成本最优产品设计方案。公司通过参与客户的研发工作,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保证了公司研发技术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公司深耕铁芯模具及冲压行业多年,拥有强大的模具技术支撑以及高效迭代的技术工艺,生产的精密级进冲压模具可以完美完成国产化替代,满足现下大客户的生产需求,这也将使得公司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公司一贯以来,坚持风力发电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高效节能电机等多品种生产,产品结构丰富,在手订单充足,期间通过不断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产能一直处于相对满负荷状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姜煜峰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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