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中天精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8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安排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约44,178.2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延期原因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区域拓展工作开展受阻,且各区域项目的承接、执行、完工等方面均出现一定的滞后情况,致使区域中心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投资进度相对放缓。此外,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区域建设战略方案,故募投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

  公司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区域中心所用场地主要采取租赁、购置写字楼方式以用于区域运营,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

  本项目变更前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变更实施方式原因

  针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持续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办公便利性的提高,购置写字楼对公司业务运营建设的优先性不如以往突出,如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购置办公场所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调整“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合理控制区域管理性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本次变更不涉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占公司区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24.15%。

  公司变更前后的募集资金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原因

  针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本节的“(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前述调整将有效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详见本节之“(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三)研究院建设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本次变更前后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情况如下:

  (2)变更实施地点原因

  因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调整,且公司近年来为完善全国战略性布局,持续对区域网络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并大力开拓区域中心及重点城市业务,故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计划,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延期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对新业态的拓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对数据化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予以调整,与时俱进地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处理,信息化项目从研发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开发测试、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变更主要系为增加投资3,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区域建设项目”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的增加将有助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实现进一步信息化升级,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研究院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研究院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

  (2)延期原因

  研究院建设项目主要为在材料研发、工艺研发、设备和系统研发方面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研发面向批量精装修细分市场需求且具有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各类产品和技术以及装配式装修相关方面进行研发,并加速在业务中的转化应用,提高公司装配式装修等方面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预期将进一步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发与储备工作,综合导致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变更主要系为增加投资5,040.8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区域建设项目”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的增加将有助于研究院项目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开展,尤其是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将持续推动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发与储备工作,针对装配式装修的研发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并始终保持研发投入强度,壮大研发团队,进一步引进更多高端优秀研发人才。

  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总部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总部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天精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黄  慈    杨  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266367_A0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0,132,264.54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权益分配的相关事宜。

  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 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分红方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业务,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私/公募基金等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24个月(含))、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拟修订的内容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69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7,7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精装转债”自2022年8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止2023年3月31日,“精装转债”累计转股16,63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169.6635万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与公司未来财务规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反向保理)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士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

  上述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士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上述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目前无确定的交易对方和确定的交易价格和方案,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为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资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房屋等相关资产,出售资产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车位等,拟出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前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出售资产金额,实际出售金额应在出售总额度内,以公司实际成交的出售金额为准,具体出售金额将根据各资产所在地理位置的市场行情公允价格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出售资产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上述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资产尚无确定的交易对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和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出售公司持有的房屋等相关资产,出售资产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车位等,拟出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相关资产价值尚未进行评估)。

  拟出售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拟出售资产将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因此最终交易对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亦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公司将根据资产出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低效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促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出售资产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负债及财务费用等,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由于交易是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达成实际成交价格及条件后方可确定。本次交易目前无确定的交易对方和确定的交易价格和方案,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美的置业集团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4,501.38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待支付募集资金”系为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成本款项,主要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进度款、质保金等,下同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2、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I标段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2,664.53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根据业主方对相关项目的装修需求变化,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人民币2,651.79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2、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人民币2,247.55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在股权融资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推出16条金融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亦指出,应当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并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公司新募投项目的业主方为国央企房地产开发商华润集团、越秀地产,客户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好的信用水平,可确保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公司新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积累,深谙业务技术窍门,将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三)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公司新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均在13%-15%,经济效益良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9日(周二)下午16:30-17:3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乔荣健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安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毛爱军女士,独立董事郜树智先生和罗鑫先生,保荐机构代表李旭华先生和秦晗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周一)17: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