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人民币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798,082,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755903864210518的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80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56.25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9.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07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人民币41,176.07万元(包含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19,463.99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制订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上述3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上述5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或者延期相关募投项目的情况。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051,119.45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度完成。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66367_A01号),截至2022年 2月2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94,639,933.42元;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09,941.98元(不含增值税)。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941.9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人民币0.00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0.00元。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人民币35,26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5,98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报告期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 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 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 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I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金额按发行面值总额5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0.52万元后的净额57,129.48万元填列。
注2:2022年度(即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19,463.99万元。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2022年度(即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19,463.99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业务、内部监督、项目实施、竣工决算、研发、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筹资管理、印章使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等;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键岗位人才管理、项目施工过程及质量管理、采购价格及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安全风险防范控制、资产及资金控制、舞弊风险控制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国家宏观环境、公司行业环境、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以及公司的实际实时经营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董事会认为,截至此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此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审计中心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查阅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天精装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保荐代表人:
黄 慈 杨 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132,264.54元。根据202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反向保理)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士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低效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促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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